福建中大型企业可以享受的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政策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多为总部经济招商模式,总部经济招商模式现在我国大力推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来说,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了企业的税负问题,而企业在当地进行纳税也增加了当地的财政收入,发展了当地的经济。
在企业的发展广大过程中,企业的税负率与现金流是非常重要的,税负可以享受国家的普惠性政策降低部分税负,对于中大型的企业来说,普惠性政策是杯水车薪,企业可以利用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再次降低税负,那么福建企业可以享受那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对于福建企业入驻园区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当地政府给予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财政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50%,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75%-90%,相当于总纳税额的37.5%-45%。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40%,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75%-90%,相当于总纳税额的30%-36%。
如入驻企业(注册式的,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为纳税大户,那么财政扶持比例均可为一事一议,均能够跟园区协商,并且纳税扶持资金为当月纳税,次月扶持。
入驻园区的企业可以在园区成立新公司、成立分公司(申请独立核算)、成立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到当地,当然这里所说的入驻均为总部经济招商模式,注册式的入驻,企业只需将企业注册在当地即可,按照属地纳税原则,将税落在当地园区,即可享受扶持政策。对于企业来说交的越多奖励越多,比如一些中大型企业,可将也进项拆分,分流部分业务到园区享受税收政策,能够拿财政扶持资金。
案例分析:福建一家商贸公司年营业额3000万,进项500万,利润1000万。
正常纳税增值税2500万/1.13*13%=287.6万
企业所得税1000万/1.13*25%=221.2万
那么企业入驻到我们园区以分公司、子公司、新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把注册地变为我们园区的地址能够享受财政扶持政策:
增值税地方留存50%的50%-70%扶持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的75%-90%扶持
增值税返还287.6万*50%*75%=107.85万
企业所得税返还221.2万*40%*75%=66.36万。
并且地方扶持合理合法,企业的风险大大降低,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财税小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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