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1-7-10 10:20 
劳动价值论、至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根本就不认为在现实中“可以用劳动计量交换价值”,并按照这个计量来 ...
设二十码麻布的劳动量为二十人天,无论个别生产者,还是麻布行业,无论短期,还是中期长期,都是这样,
设一件上衣的劳动量为五人天,无论个别生产者,还是上衣行业,无论短期,还是中期长期,都是这样,
在物物交换中,完全可能是这样:二十码麻布对换一件上衣,也完全可能是其他比例关系。设无论是个别生产者,还是行业,无论是短期,还是中期长期,都是这样。无论是个别的价格,还是平均化的实际市场价格,还是平均化的理论价格、生产价格,都是这样,亦即,都是不一致,双方的各自劳动量,数值不一致。
在货币货物交换中,完全可能是这样:二十码麻布兑换二十元钱,一件上衣兑换一百元钱。也完全可能是其他比例关系。设无论是个别生产者,还是行业,无论是短期,还是中期长期,都是这样。无论是个别的价格,还是平均化的实际市场价格,还是平均化的理论价格、生产价格,都是这样,亦即,都是不一致,双方的各自劳动量,数值不一致。
在交换中,二十码麻布=二十人天的麻布,能换一件上衣=五人天的上衣,或者,二十码麻布=二十人天的麻布,能换二十元钱,一件上衣=五人天的上衣,能换一百元钱,则麻布和上衣这两方的劳动量,各自的劳动量,并不一致,一个是二十人天麻布劳动,另一个是五人天上衣劳动。就是说,站在麻布这边来看,价值为二十人天的麻布劳动,换来的交换价值是五人天上衣劳动。就是说,站在麻布这边来看,价值为二十人天的麻布劳动,换来二十元钱的社会劳动。再站在上衣一边来看,价值为五人天的上衣劳动,换来一百元钱的社会劳动。价值,和交换来的交换价值,往往不一致。这都很平常,很正常。
但是,在交换关系中,交换双方之间有等价格的关系,亦即,作为价格来看来说,二十人天麻布劳动=五人天上衣劳动,二十码麻布=一件上衣。
如果双方各自的交换比例发生了变化,仍旧是上述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