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颁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下面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六章五十一条,主要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运营者责任义务、保障和促进、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展开。之所以制定《条例》,主要是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
何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这里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不得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关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条例》中明确,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制定认定规则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1.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对于本行业、本领域关键核心业务的重要程度;
2.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
3.对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关联性影响。
关于运营者责任义务,《条例》中要求,安全保护措施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并对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运营者应当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提供者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密义务与责任,并对义务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关于保障和促进,《条例》中规定,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研判、共享、发布网络安全威胁、漏洞、事件等信息,促进有关部门、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以及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国家采取措施,优先保障能源、电信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关于法律责任,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履行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未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等情况,明确了处罚、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措施。对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其安全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条例》的全部内容如下:






其他资讯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与“皖事通”APP成功对接

近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与“皖事通”APP成功对接,标志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从有线平台延伸至无线平台,移动交易、掌上服务成为现实,便企利民实现线上服务。
打开皖事通APP,搜索“合肥公共资源”就可进入专区。此次首期上线了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重要通知、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变更公告、进场交易见证书、合同及履约八项功能。各方交易主体可随时随地查看交易相关的项目公告公示,了解相关政策文件和办事流程。针对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同时提供了移动版“进场交易见证书”,供相关责任主体查阅。
安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电子证照

8月24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委托下放各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对于跨省变更的,由人员聘用企业所在市、省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转出手续,实时将“注销转出”数据推送到厅数据中心,并在办理包含原证书有效期限等信息的证书转出材料上加盖印章即可到外省办理转入。此外,“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电子证照,证书信息可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
素材来源:国务院等
(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改)
更多招投标资讯可关|注【快标手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