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是运用社会强制力集中处理经济社会关系的活动以及在上述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核心要素是“地位与资格”、“政策与策略”、“力量的聚散”、“(生杀)予夺”;其根本目标是利益(包括现实的利益和可能的利益)的集中分配与调整;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其本质是阶级组织或集团的斗争。
“平等”、“自由”、“民主”、“法治”均只是现代政治的一个方面、一个环节、一个子/分系统、一种评判标尺,而非其所有方面、所有环节、所有子/分系统、所有评判标尺。
无视、忽视、漠视、歧视“平等”、“自由”、“民主”、“法治”,将令现代政治不完整、不健全,使其走向反动、野蛮与落后;盲目夸大、神圣化“平等”、“自由”、“民主”、“法治”,将令现代政治走向畸形与异化,损害、迷失其主要功能作用。
政治核心要素与现代要素的关系可简括如下:
(1)“地位与资格”指向特定人表现为“(生杀)予夺”,指向不特定人表现为“政策与策略”,指向组织或集团表现为“力量的聚散”;
(2)“(生杀)予夺”指向不特定人表现为“政策与策略”,指向组织或集团表现为“力量的聚散”;
(3)“政策与策略”指向组织或集团表现为“力量的聚散”;
(4)“力量的聚散”反作用于“地位与资格”、“(生杀)予夺”、“政策与策略”;
(5)“政策与策略”反作用于“地位与资格”、“(生杀)予夺”;
(6)“(生杀)予夺”反作用于“地位与资格”;
(7)“民主”、“法治”相互影响,并与“地位与资格”、“政策与策略”、“力量的聚散”、“(生杀)予夺”相互影响;
(8)“平等”、“自由”相互影响,并与“地位与资格”、“政策与策略”、“力量的聚散”以及“民主”、“法治”相互影响;但“平等”、“自由”一般而言与“(生杀)予夺”相互疏离(很少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