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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06-9-15 02:05:00
以下是引用朱建瓴在2006-9-14 8:20:00的发言:

这不是曹国奇对我说的话,是对sungmoo说的话,我个人认为说得比较值得考虑,为什么不让人家说劳动力呢?马克思的剥削讲无偿占有不假,但是这个无偿占有在量上又是怎么确定的呢?当然是在确定劳动力的概念之后,才可以确定的,所以要提马克思的剥削必须讲劳动力,至于劳动力的本身有无问题,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的警告不是指这个,因为劳动力不能测量绝不影响马克思的论证逻辑——如何测量一个量不是基础理论的任务。

我认为在劳动力买卖上能直接将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彻底推翻,所以我通常懒得批判这个。马克思明确承认一种逻辑(实际是产权公理):谁买的东西其所有权就是谁的,谁卖出的东西谁就一定失去其所有权。依此,马克思说资本家买到劳动力后,劳动及劳动力的拥有者都是资本家的,这样一来劳动力(或劳动)创造的价值自然也是资本家的,于是剩余价值——由劳动力(或劳动)创造的且大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也应是资本家的。这样,资本家剥削谁了?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卖来的东西创造的,难道它不该归资本家所得吗?

我在悖论中说“劳动创造的归其原始所有者,机器创造的归其现在所有者”是马克思的论证逻辑,很多人看不懂,认为我是无理地说马克思采用了双重标准。其实我就是指这一点,我那么说只是懒得把马克思批得太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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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02:07:00

如果说,劳资双方是合作关系,那么这并不是平等的经营主体、管理主体、合作主体。如果说,劳动力要素也是生产要素,那么,劳动者(包括科技、管理人员)并没有得到要素利润。唯独资本要素(包括机器、土地、发明专利等)得到了要素利润。个别情况,不影响对主流情况的分析。

如果说,资本家优先保证了职工的工资,甘冒了资本亏损的风险,那么,其实这是资本家自身利益的需要。如果让职工也承担风险,整体来看,长远来看,资本家的地位、作用和利益就会降低。

有的资本家亏损了,破产了。这属于经营失败的情况。有的职工,没有领到工资,还受了工伤,甚至死亡,并且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这些,都属于个别情况。就整体来看,资本家阶级没有风险,没有破产。

有的职工成了老板了,有的资本家破产成了下岗职工了,不影响阶级整体。

再说,即使企业破产,职工仍旧应当领取工资,这是应该得到的,是自己的付出和收获,因为这并不是占了资本家的便宜了,这属于资本家的债务,应当偿还。资本家破产了,其他资本家发财了,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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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03:07: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9-15 2:05:00的发言:…我在悖论中说“劳动创造的归其原始所有者,机器创造的归其现在所有者”是马克思的论证逻辑,很多人看不懂,认为我是无理地说马克思采用了双重标准。其实我就是指这一点,我那么说只是懒得把马克思批得太臭。

马克思什么时候说过“机器创造的归其现在所有者”?按马克思的逻辑,机器创造了什么?你的逻辑里,机器又创造了什么?

马克思的逻辑里,只有人才能劳动,机器并不会劳动,所以也不创造价值。你难道要将所谓“逻辑”对易成“只有机器劳动”,“只有机器创造使用价值”、或者“只有机器创造价值”中的某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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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03:11:00

你分别对劳动与机器谈“创造”,这已经不是马克思的逻辑了。即使没有生产资料,劳动无法进行,但马克思认为的是,只有人才是劳动的主体,机器不能劳动。你固然可以反对马克思这种观点,但这不是你所谓的“悖论”的逻辑。

你所谓的“机器创造+劳动创造”,在马克思的逻辑中如何找到“对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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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03:15:00

“机器创造的归其现在所有者”,前提是“机器创造”这个概念成立。但这个概念如何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找到“对易物”?

马克思那里,只有“劳动创造”,并且只有“人的劳动创造”。你如何对易?

你固然可以提出自己的所谓“机器创造”,但不要说这是马克思的逻辑,或在马克思的逻辑中能找到对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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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03:22: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9-15 2:05:00的发言:…我认为在劳动力买卖上能直接将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彻底推翻,所以我通常懒得批判这个。马克思明确承认一种逻辑(实际是产权公理):谁买的东西其所有权就是谁的,谁卖出的东西谁就一定失去其所有权。依此,马克思说资本家买到劳动力后,劳动及劳动力的拥有者都是资本家的,这样一来劳动力(或劳动)创造的价值自然也是资本家的,于是剩余价值——由劳动力(或劳动)创造的且大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也应是资本家的。这样,资本家剥削谁了?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卖来的东西创造的,难道它不该归资本家所得吗?…

马克思难道不承认这是“应该”的吗?正是承认这种应该,才有了他的剩余价值的逻辑,才有了他对资本主义命运的阐释:不可避免的经济危机。

只从剥削去理解《资本论》,理解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命运的阐释,不说肤浅,也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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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03:24: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9-15 2:05:00的发言:…我认为在劳动力买卖上能直接将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彻底推翻,所以我通常懒得批判这个…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的“价值”在于阐明资本主义的命运(只要你注意,这层意义我不只一次对你说过)。其实,你“懒得”的东西太多了。所以才有了这种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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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08:35: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9-15 2:05:00的发言:

我的警告不是指这个,因为劳动力不能测量绝不影响马克思的论证逻辑——如何测量一个量不是基础理论的任务。

我认为在劳动力买卖上能直接将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彻底推翻,所以我通常懒得批判这个。马克思明确承认一种逻辑(实际是产权公理):谁买的东西其所有权就是谁的,谁卖出的东西谁就一定失去其所有权。依此,马克思说资本家买到劳动力后,劳动及劳动力的拥有者都是资本家的,这样一来劳动力(或劳动)创造的价值自然也是资本家的,于是剩余价值——由劳动力(或劳动)创造的且大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也应是资本家的。这样,资本家剥削谁了?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卖来的东西创造的,难道它不该归资本家所得吗?

我在悖论中说“劳动创造的归其原始所有者,机器创造的归其现在所有者”是马克思的论证逻辑,很多人看不懂,认为我是无理地说马克思采用了双重标准。其实我就是指这一点,我那么说只是懒得把马克思批得太臭。

你说你懒得把马克思批得太臭,真的假的,如果你真有本事把马克思批得太臭,那你试一试,每天来上一段,让我也开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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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12:21: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9-13 0:41:00的发言:

且不说马克思主义,即使所谓西方经济学中的制度经济学就不会同意这种“效率与制度无关”的说法。把生产函数理解为一个黑箱,是做经济学基础训练时的做法。

西方经济学中的制度经济学“效率与制度有关”,是说在要素一定时,不同的制度会有不同的效率,我的价值第一定义就能直接说明这种关系。这种决定是因为制度改变了生产中个要素间的结构关系,而事物的性质往往是由结构决定的。但是朱建瓴 是说生产力(效率)决定制度,我不想现在就与他进行更深入的讨论,所以就讲了个从很抽象角度的描述——效率与制度无关,这意思是说效率是任何人任何制度下要追求的,这是所有制度的共性。显然能决定制度不同的东西必须是个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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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12:46:00
以下是引用朱建瓴在2006-9-15 8:35:00的发言:

你说你懒得把马克思批得太臭,真的假的,如果你真有本事把马克思批得太臭,那你试一试,每天来上一段,让我也开开眼界。

在有一贴向你提了个问题,你先回答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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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13:02: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9-15 3:22:00的发言:

马克思难道不承认这是“应该”的吗?正是承认这种应该,才有了他的剩余价值的逻辑,才有了他对资本主义命运的阐释:不可避免的经济危机。

只从剥削去理解《资本论》,理解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命运的阐释,不说肤浅,也是片面的。

看来得离开悖论,讨论其它了。

马克思的“应该”破坏了商品交易的基本法则,这是不能容允的。无论怎么说谁买的东西就一定是谁的,看起来马克思承认了这点,但是却认为买家买的东西再作的贡献不归买者,而应归卖者,天下那有这中交易法则?

如果资本家买的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归卖劳动力的人是成立,那么资本家也可以向工人索起使用商品而得到的增益了,尽管商品是工人向资本家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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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15:18: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9-15 13:02:00的发言:

看来得离开悖论,讨论其它了。

马克思的“应该”破坏了商品交易的基本法则,这是不能容允的。无论怎么说谁买的东西就一定是谁的,看起来马克思承认了这点,但是却认为买家买的东西再作的贡献不归买者,而应归卖者,天下那有这中交易法则?

如果资本家买的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归卖劳动力的人是成立,那么资本家也可以向工人索起使用商品而得到的增益了,尽管商品是工人向资本家买的。

我个人认为曹国奇在离开这个话题的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非常有含义的,值得深追的,人往往在分别的一刻,才说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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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6 00:58:00

神!神!神!我还真的是明天就出长差了,不能陪各位打情骂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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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6 06:43: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9-15 2:05:00的发言:

我的警告不是指这个,因为劳动力不能测量绝不影响马克思的论证逻辑——如何测量一个量不是基础理论的任务。

我认为在劳动力买卖上能直接将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彻底推翻,所以我通常懒得批判这个。马克思明确承认一种逻辑(实际是产权公理):谁买的东西其所有权就是谁的,谁卖出的东西谁就一定失去其所有权。依此,马克思说资本家买到劳动力后,劳动及劳动力的拥有者都是资本家的,这样一来劳动力(或劳动)创造的价值自然也是资本家的,于是剩余价值——由劳动力(或劳动)创造的且大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也应是资本家的。这样,资本家剥削谁了?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卖来的东西创造的,难道它不该归资本家所得吗?

我在悖论中说“劳动创造的(财富或价值)归其原始所有者,机器创造的(财富)归其现在所有者”是马克思的论证逻辑,很多人看不懂,认为我是无理地说马克思采用了双重标准。其实我就是指这一点,我那么说只是懒得把马克思批得太臭。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先不管“劳动力创造价值”这一语句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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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0 20:33:00

如果逻辑只是简单模仿,那么就不会有哲学。价值创造问题是马克思价值理论的逻辑起点,怎么能不考虑呢?量的测量则是技术问题,不算(理论)科学的东西,——这就像牛顿说你的速度如果达到7。8千米/S你就回上天,你不能达到这速度可不是你质疑牛顿理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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