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人家接受采访时说的话:
“过去,执法部门在清理市场时,往往是到零售部门去抽查,比如,检查了20家,如果有10家是假酒的话,结论是卖假酒的就有50%。
但实际上,零售商的进货量比较小,与大的经销商和专卖店的大量出货不一样,所以这样的数字明显不对。对此,我和执法部门进行了沟通,他们也感到这个数字用得不恰当,后来就很少用这类数字了。
1992年、1993年,我当庵长时曾经统计过一次,把所有收集到的全国有关部门检查出的假酒数量加起来,然后和茅台的销售总量进行对比,发现假酒的量大概是2%左右。
这几年,**加大了打击假酒、仿酒的力度,国务院还专门拿出半年时间对仿冒、制假进行了专项整治,成立了整理整顿市场秩序办公室。这个打击很有成效,在这种情况之下,公司最近做了一个统计,过去五年,我们一共查出假茅台酒350吨左右,而同期销售的茅台酒有45000吨以上,也就是悦,假酒占总销量比例不到1%。
当然,考虑到有的假酒确实没有被查到,所以,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再扩大两倍,就是3%,我认为在市场上流通的假酒绝不会超过5%。”
我认为茅台董事长应该学习学习统计学中的抽样的知识,应该学习统计口径是什么概念... ....
真是让人无语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