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用来交换时就是商品,或者可以称之为劳务商品。用来交换的劳动力、劳动产品和自然资源等,都应该属于商品的范畴。
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在经济上正是表现为:由价值产生价值。
当我们认识到无论是劳动产品还是劳动力都有价值时,再来考察我们所处社会的生产方式,我们会发现人类的生产有两大过程,而价值在两大过程中循环。这两大生产过程就是劳动产品的生产和劳动力的生产。也就是说,人类的生产不只是生产劳动产品,人类还生产小孩,并把小孩养大成人。这两大生产不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出现,而是始终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至少到目前为止的人类社会)。
这两大生产是相互循环、相辅相存的。如果离开了其中一个,人类就不能继续存在,另一生产也就没有意义了。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么一个故事:某记者到一乡村采访,问牧童为何放羊,牧童回答说为了赚钱;再问他赚钱干什么,牧童回答说为了长大娶老婆;又问他娶老婆干嘛,回答说生小孩;又问他小孩生了做什么,回答说放羊。该文章是在探讨贫困乡的贫困原因,在这里我不多说。我要说的是,放羊娃的故事其实那么形象而又简单地表现了人类的历史,描述了人类社会这两大生产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像物理学的电场产生磁场,磁场再产生电场一样,在人类社会中劳动力创造了产品,产品又以特有的方式产生了劳动力。人类生产劳动产品,劳动产品再被人类消耗,维持人类的生存以及后代的延续,如此循环往复。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价值传递的过程。在农耕时代,一个农夫从事生产,其所收获的一定要能够养活他自己,否则他就会饿死。也就是说其生产的劳动产品价值必须大于或等于其所付出的劳动力价值。如果这个农夫从事的生产刚好养活他自己,对于其个人来说,其劳动力价值等于他所消耗的劳动产品价值,而其生产出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则是其劳动力价值的转移。当然,如果他劳动所得仅仅只能养活他自己,那么他的后代就不能得已延续。因此,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其劳动所得必须能养活自己并养育后代,也就是说其劳动力的价值必须至少等于养活自己和养育后代所需的劳动产品的价值。
不论在那种意识形态的人类社会中,劳动力都是有价值的。在奴隶社会,劳动力的所有权为奴隶主所有,奴隶主可把奴隶当作物品来赠送和买卖。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的所有权则为工人自己所有,只有工人才有权利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决定如何出售自己的劳动力。
由于劳动力与劳动产品都具有同样的属性——价值,因此劳动力与劳动产品之间可以互相转换,并且有时是可以替换的。比如,一对夫妇可以选择养育孩子,即生产劳动力;也可以不养孩子而积累劳动产品形式的财富,或消费更多的劳动产品等。再比如,一个企业家决定要生产某个产品,那么他就有好几种方案可供选择。他可以选择普通设备,所需劳动力较多的方案;也可以选择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而所需劳动力较少的方案。而这两种方案都能生产出同样的产品。显然,这时劳动力与设备之间是可相互替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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