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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3

贸易理论的发展有两条线索:一条是以斯密(Smith,1776)为代表的绝对优势说,当代经济学称其为内生比较利益说;另一种是以李嘉图(Ricardo, 1817)外生技术比较优势和赫克歇尔-俄林(Hecksche, 1919; Ohlin, 1933,简称HO)为代表的禀赋比较优势说。这两条思路的差别并不是简单的外生与内生比较利益的差别,它们本质上代表着经济学的不同发展思路。前者关注分工网络、经济组织的变化,而后者则关注资源的分配。二战以来,外生比较利益说一直是贸易理论的主流。但实际上,外生比较利益说中的HO定理严格意义上已经被推翻,而李嘉图外生技术比较优势说也并不象过去认为的那样具有一般性。本文评述推翻外生比较禀赋优势说的文献并介绍否定HO定理的经验证据。

我们先介绍比较利益说的三个版本。第一个是一般比较利益说。它是指一个国家出口比外国相对便宜的商品,进口相对贵的商品。也即,若A国自给自足时X和Y的相对价格低于B国X和Y的相对价格,则A国出口X进口Y。迪克特-罗曼(Dixit and Norman, 1980, pp. 95-96)给出一个例子说明这种比较利益说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成立(参见杨小凯和张永生在《中国经济学季刊》创刊号文章中的附录例2)。在此例中,在一定参数值范围内A国自给自足时产品2相对于产品1的价格高于B国,但有国际贸易后却反而出口产品2。

第二个版本是以李嘉图为代表的比较利益说。它是指,当两个国家都自给自足时,若A国生产X相对Y而言劳动成本比B国较便宜,则A国应出口X而进口Y。这里有两个相对概念,一个是X与Y的相对成本,一个是A与B国相对而言。因此,这两个相对概念并不意味着A国生产X的绝对成本一定低于B国,有可能A国生产X和Y的绝对成本都比B国高,但X对Y的相对成本却可能比B国低,这时A国应出口X而进口Y。对于只有劳动一种生产要素和不变规模报酬的李嘉图模型,只要A、B两国生产X和Y的相对劳动生产率不同,则此种比较利益说在两个国家、两种产品、一种生产要素的模型中就可能成立。但是,只要多于两种产品,我们就很容易找到这种比较利益说不成立的例子,比如,迪克特-罗曼(Dixit and Norman, 1980, pp. 95-96)的例子。

对于有两种生产要素和不变规模报酬的赫克歇尔-俄林模型(Hecksche, 1919; Ohlin, 1933,以下简称HO模型),情况就要复杂得多。比较利益说的第三个版本就是所谓HO定理。此定理声称,在缺乏李嘉图外生技术比较优势时,只要国家之间存在着外生禀赋差别,也可能会产生分工经济。如果一个国家劳力与资本的比例大于另一个国家,则此国出口劳力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与HO定理有关的另外三个主要的贸易定理是:要素价格均等化(FPE, factor price equalization)定理、斯托普尔和萨缪尔森定理(Stolper and Samuelson,1941,以下简称SS定理)和鲁宾辛斯基定理(Rybczynski,1955,简称鲁氏定理)。FPE定理声称,商品的自由国际贸易将使要素价格在国家之间均等化。某种程度上,它是对要素自由流动的一种替代。SS定理声称,若X相对Y为资本密集的,则当X与Y的相对价格上升时,资本与劳动的相对价格也会上升。而鲁氏定理声称,当劳力相对资本增加时,劳动密集型产品产量上升而资本密集产品产量下降。

为了严格证明这几个命题的有效性,萨缪尔森(Samuelson, 1948, 1949)对HO模型中的技术特性做了如下假定。第一,每一种商品的生产函数在各地都相同,而且这些生产函数具有不变规模报酬的特征。第二,无论任一国家中工资与资本的相对价格如何,甲行业中最优的资本对劳动的比率总是固定地大于或者小于乙行业。这就是所谓的强要素密集型假定(strong factor-intensity assumption)。这个假定是不合学术规范的(not legitimate),因为最优劳动和资本的比例是内生决策变量,我们只能在解出最优决策和决策的交互作用产生的均衡后,才能判断两个行业中相对劳力/资本比率孰大孰小,或是否一行业的此相对比例总是大于另一行业;如果还没有解出均衡就假定一个行业中此一比例在任何条件下都大于另一行业,这就不是经济分析,而是一开始就假定了结论。第三个假定是每个国家永远生产两种产品。在分析之前就硬性假定每国都生产两种商品,也是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每个国家是否专业化是决策的结果,我们只有解出决策和决策交互作用产生的均衡后才能判断,在什么参数值范围内一个国家是生产一种还是两种商品。在做了这些硬性的人为假定后,萨缪尔?quot;证明",俄林定理(Ohlin, 1933)背后的假定意味着一个更强的两国之间要素价格均等化的定理。

SS定理被用来支持保护关税政策。这个"定理"声称,当劳力密集产品相对资本密集产品涨价时,工资相对于利率会上升。因此,相对于自给自足,发达国与落后国之间的贸易会降低发达国家市场上劳力密集产品的相对价格,因而使发达国的工资相对利率下降,打击劳工的利益,而保护关税政策则可以保护发达国家劳工的利益。但是,很多有实际经验的人都批评SS定理。他们指出,保护关税虽有可能边际地改善发达国家的劳工地位,但却有可能降低国际分工水平,使这些劳工最终受损。程文利、萨克斯和杨小凯的模型(Cheng, Sachs and Yang, 1999)用超边际分析证明了这一点。且不说当一个国家选择角点解(完全专业化)时SS定理怀闪ⅲ即使所有国家都不专业化(均衡发生在所谓多样化锥中)且要素密度逆转(factor intensity reversal)不出现时,他们也找出了一个反例,即如果生产函数参数变化引起要素相对价格和产品相对价格变化,如果人们对两种产品的嗜好相差极大,则劳力密集产品涨价有可能与工资相对利率下降同时发生。迪克特和罗曼(Dixit and Norman, 1980)也找到了SS"定理"的反例。他们还找出了鲁氏"定理"在所有他的假定条件下不成立的例子。

如果不加人为关于决策结局的假定,而是从设定的模型解出最优决策及一般均衡,则只有在生产中要素替代弹性相差不大、人们对不同商品嗜好差别不大,以及要素禀赋差别不大时,要素密度逆转才不会出现。也只有对不同产品嗜好、要素禀赋差别不大时,每个国家才会生产两种商品。超出这些参数值范围时,要素密度就会发生逆转,或至少一国会专业化。这时,比较利益说、要素价格均等化、SS定理、鲁氏定理都可能不成立。所有这些所谓的"定理"都被证伪,即在维持最简单的HO模型假定的条件下,这些"定理"并不一定总是成立。

熟悉一般均衡理论的经济学家都很容易看出这些"定理"不可能成立。在一般均衡中,贸易量、价格都是由相对嗜好、相对资源量、相对生产条件及各市场之间数量价格交互作用的无数反馈链条决定的,而HO定理却声称贸易量及模式只与相对资源禀赋有关,而与相对嗜好及不同行业之间生产技术差别无关。SS定理也忽视嗜好和技术对要素价格和产品价格之间关系的复杂影响。由于两种要素之间有替代性,且两国之间、个人决策之间、不同商品的市场之间、产品价格和要素价格及买卖量之间有无穷多个反馈链条,一个国家有可能在开放贸易后出口本国自给自足时较贵的产品。比如,这个国家较小,而世界市场对此商品的偏好强,因此哪怕此国自给自足时此种商品的相对价格在本国很贵,则本国可能仍出口此种商品(亦参见迪克特-罗曼(Dixit and Norman, 1980, pp. 95-96)的例子)。

早在1961年,数理经济学家阿罗等人(Arrow, Chenery, Minhas and Solow, 1961; Bhagwati, J. and Dehejia, V., 1994)就证明了HO定理的错误。他们指出,对于生产函数是不变替代弹性(CES)的模型,哪怕生产函数在两国之间相同,但只要替代弹性在生产X和Y中不一样,就有可能产生所谓"要素密度逆转"(factor intensity reversal),即X在A国为劳力密集的产品,在B国却为资本密集产品。此处不变替代弹性(CES)意味着, 当劳力-资本相对价格增加1%时, 劳力-资本相对使用量会降低a%。此处a为0和无穷大之间的常数, 可以是1, 也可以不是1。而柯布-道格拉斯函数的替代弹性恒为1。只要有要素密度逆转,则哪怕不变规模报酬的生产函数在两国完全一样,一定会有一个国家会违反比较禀赋优势理论,出口其相对要素禀赋稀缺的产品。因为当替代弹性在两个产业之间不同时,生产X的相对要素密度是否大于生产Y的相对要素密度,与相对要素价格有关。如果在劳动/资本相对价格很低时X行业比Y行业更劳力密集,则当此相对价格很高时,如果X行业替代弹性大大高于Y行业,人们就会在X行业更快地用资本替代劳动,则X行业转变为资本密集型行业,而Y行业反而变成劳力密集了。假定A国劳力-资本禀赋比B国高,A国的工资/利率比低于B国,有可能X行业在A国是劳力密集型(此时Y在A国相应地是资本密集的),但在B国,由于资本多、资本价格低,厂商用资本代替劳动,使得X在B国成为资本密集型行业(此时Y在B国相应地是劳力密集的)。这样,可能的贸易模式有两种。第一种是,A国出口X产品、进口Y产品。对A国而言,比较利益说成立,因为A国劳力相对多,出口劳力密集产品;但是,B国资本多却进口在本国是资本密集的X,就违反比较利益原则。第二种可能的贸易模式是,A国出口Y产品、进口X产品。此时B国符合比较利益原则,但A国却违反比较利益原则,因为A国是劳力丰富国家,却出口资本密集的Y。因此,只要同一产品在一国是劳力密集的,而在另一国是资本密集的,则无论两种贸易模式中的哪一种发生,总有一国违反比较利益原则。而均衡的相对要素价格由资源禀赋、相对嗜好及两个产业替代弹性的差别决定,如果对两种产品的嗜好差别很大,和/或要素替代弹性在行业之间差别很大,相对要素价格之间的差别总有可能使得某一行业在一国是劳力密集的,而在另一国是资本密集的。因此,在一个标准的HO模型中(即生产函数在国家之间相同,显示不变规模报酬),均衡的贸易模式完全可能违反比较利益原则(详见杨小凯和张永生在《中国经济学季刊》创刊号文章中的附录例2)。

对于数理经济学家指出的错误,大多数贸易理论家不愿承认,而是坚持"假定"这种要素密度逆转不出现。琼斯(Jones, 1965)在"证明"HO定理时声称,即使我们不知道模型中效用函数、生产函数的具体形式,HO模型中的比较利益说仍然成立。这个"证明"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作者假定当各国要素禀赋变化时,一般均衡的要素价格不会变化。这一假定显然违反一般均衡的概念,因为所有价格在一般均衡中都是内生的,一般会随着代表资源禀赋的参数变化而变化。琼斯声称他用的是一般均衡的比较静态分析法,"证明"了劳力相对资本增加时,劳力密集产品相对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产量会增加。但是,如果假定要素价格不变,这就不是一般均衡的比较静态分析了。他"证明"时用到罗氏"定理",即一国劳力相对资本增加时,劳力密集产品增加而资本密集产品下降。而迪克特和罗曼(Dixit and Norman, 1980,p.13), 成文利、萨克斯和杨小凯(Cheng, Sachs and Yang, 1999)都严格证明,罗氏"定理"不可能成立。比如,若生产函数为柯布-道格拉斯型,则当劳力增加时,劳力密集和资本密集产品都会同时增加,而不会如罗氏预见的那样前者增加后者减少。由于琼斯错误地认为罗宾斯基定理成立,并错误地假定要素价格不会因资源变化而变动,故他能"证明"出,当A国劳力相对资本增加时,劳力密集产品生产量会上升,而资本密集生产量会下降,因而前者对后者相对价格下降,所以此国开放贸易后,更可能出口相对便宜的劳力密集产品。由于阿罗等人(Arrow, Chenery, Minhas and Solow, 1961),迪克特和罗曼(Dixit and Norman, 1980)等人在HO原模型的假设条件下找出了与HO定理不相容的反例,所以按学术规范,HO定理严格意义上已经被推翻(在维持定理中假定时,一个反例足以推翻整个定理)。但是,琼斯的这个错误"证明"却一再在各种教科书中被引用,误导了很多学生。而迪克特和罗曼则在其有名的教科书中进一步列出了几个反例(Dixit and Norman, 1980, p.19, p.113, pp98-99, p.102, pp.114,115),证明即使没有资源密度逆转,且每个国家生产所有产品,比较利益说在产品和要素都多于2个时不可能总是成立。成文利、萨克斯和杨小凯(Cheng, Sachs and Yang, 2000a)也证明,哪怕没有要素密度逆转、没有技术比较优势、每国都生产两种产品,在一定参数值范围内SS定理也不成立。

为了进一步证明贸易理论中的这些错误,德布鲁(Debreu, 1974)、曼特尔(Mantel,1974)、桑仁斯基( Sonnenschein,1973)更是证明出了一个真正的"不可能定理"。此定理说明,在不具体写出模型的函数显式的条件下,我们不可能找出一般均衡的比较静态一般规律。但是,贸易理论中的四大主要定理都是试图在不具体设定模型的函数显式条件下找出均衡价格、资源、产量之间的一般关系(比较静态分析)。按"不可能定理",这些"结果"是不可能成立的。

成文利、萨克斯和杨小凯(Cheng, Sachs and Yang,1999)将李嘉图的技术比较优势引进HO模型,严格证明了比较利益说的局限性。他们在Cobb-Douglas生产函数中引入了全要素生产率参数在国家之间的差别。他们证明,如果A国既有生产X产品的技术比较优势,又有生产X产品的资源禀赋的比较劣势,当这技术比较优势超过资源比较劣势时,则A国会出口有资源比较劣势的产品。例如,A国生产资本密集的产品有技术比较优势,但A国是个劳力相对丰富的国家,若前一技术比较优势超过后一生产资本密集产品的资源比较劣势,则A国出口资本密集的产品。他们的模型证明,资源比较优势说即使当替代弹性在不同产业中完全一样,即要素密度逆转不发生时,也可能被推翻(详见杨小凯和张永生在《中国经济学季刊》创刊号文章中附录例3)。

他们的文章也指出,完全忽视参数变化时贸易结构的超边际跳跃(即非连续质变)也是比较静态分析的一部分的做法是不对的。如果考虑这些超边际比较静态分析,正如不可能定理所预见的,四大贸易定理不可能在任何参数值范围内都总是成立。

上述四个主要贸易定理在理论上被证伪,给我们如下教训:第一,贸易量、价格和资源禀赋之间的关系不可能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性,正如不可能定理所证明的,如果这些关系有什么规律性的话,它都是对特定模型中特定的函数形式成立,或只对特定模型中某一特定的参数值范围成立。所以,不可能有无条件成立的比较利益说。第二,这四大贸易定理的提出都是从简单的直感出发,而这直感往往以个人的决策经验或局部均衡思考为基础,充满着逻辑上的矛盾,幼稚地无视很多变量之间复杂的反馈链条,所以不可能符合现实。比如,比较资源优势说就只看资源相对拥有量和相对产量之间的关系,误以为劳力相对多,就会多用劳力,生产更多劳力密集产品,而忘记了劳力相对多,劳力价格也会低,这会使原来资本密集的产品也用很多劳力来生产。如果这个替代效应显著,则资本密集产品会逆转成劳力密集产品,而原来劳力密集的产品反而会变成资本密集的。更复杂的是,要素密集度与相对要素、产品价格之间有无穷多反馈链,而价格还与嗜好和资源存量有关,这些复杂的关系交织在一起,就不可能有一个与嗜好无关的相对产量和相对要素之间的关系(即资源禀赋比较利益说不可能总是成立)。第三,这四大贸易理论命题?quot;证明"过程中,很多人都将决策的比较静态分析与均衡的比较静态分析相混淆。例如,琼斯(Jones, 1965)在证明HO定理,斯托普尔和萨缪尔森(Stolper and Samuelson,1941)证明SS定理时,都假定某些价格是外生给定的,即当模型参数变化时,这些价格不变。这显然就会错误地忽视无穷多价格与数量之间的反馈链条。价格虽在决策问题中是外生的,但在一般均衡中它却是内生的,不可能在参数变化时永远不变。这四大命题的提倡者也完全忽视超边际比较静态分析的重要性,往往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内点解和边际比较静态分析上,无视这些命题完全与超边际比较静态分析不相容。超边际比较静态分析是指, 当参数变化时, 贸易模式发生非连续质变。第四,过去三十多年,很多经济学家将其大量精力浪费在四个错误的贸易命题?quot;证明"上,不但是他们对简单的直感盲目迷信的结果,而且是不重视纯理论研究的一个恶果。"不可能定理"早就预见所有这四个命题都不可能是对的,而很多贸易理论家却完全不理会这一定理,花了三十多年去试图证明不可能成立的四大"定理"。而好的纯理论研究与更深刻的直感及经验证据完全一致。因此,做应用理论研究(比如,用一般均衡的比较静态分析预见经济中的因果关系),一定不可忽视纯理论研究中的成果。这一教训与19世纪很多人无视能量守恒定律而浪费大量时间发明永动机的教训一样深刻。 早在1950年代,经济学家就发现了否定HO定理的经验证据。里昂惕夫之谜(Leontief Paradox)就是其中的一个著名例子。里昂惕夫(Leontief, 1953)发现,如果用同等生产力的方法测量劳动,则有着高技术装备的美国工人的1人*年相当于技术落后的他国劳动力的几个人*年。因此,美国是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里昂惕夫用美国1947年的数据发现,美国进口产品的资本/劳动比率要大于其出口产品的资本/劳动比率。程文利、萨克斯和杨小凯(Cheng, Sachs and Yang,1999)的模型严格证明了里昂惕夫的经验证据与有资源和技术比较优势的模型的预见完全相容。

使比较利益说不成立的要素密集度逆转并不是一种纯理论可能性,现实经济中它的确会发生。早在1960年代,经济学家发现了不少支持要素密集度逆转的经验证据。特勒副勒尔(Trefler, 1995)提供了系统的经验证据否定HO定理。他的经验证据说明,要素禀赋论正确预见贸易方向的比例只有50%,其成功率正好同抛掷硬币的概率相当。要素价格均等化的假说也同大量的经验证据不相符合。否定HO定理的经验证据还包括里昂惕夫(Leontief, 1953)、明翰斯(Minhas, 1962)、马斯库思(Maskus, 1985)、巴瑞克和丘德里(Brecher and Choudhri, 1988)、斯太格尔( Staiger, 1988),等等。要素价格均等化的假说也同大量的经验证据不相符合。

我们下面集中介绍明翰斯(Minhas, 1962)及阿罗等人(Arrow, Chenery, Minhas and Solow, 1961)的论文。1962年,明翰斯在"政治经济期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从理论和经验两个方面否定了HO定理和萨缪尔森的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此文以阿罗和明翰斯等人引入的新CES(即不变替代弹性)生产函数形式为基础。用这个新生产函数形式得出的结论同以往的理论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即无论是贸易的流向,还是贸易之于要素价格的影响都是不确定的。而且,经验研究还显示,否定HO定理的经验证据并不仅仅是一个例外的情形。 明翰斯(Minhas, 1962)证明,当两个行业的资本和劳动替代弹性不相等时,CES生产函数就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在工资/利率达到某一临界点时,行业X和Y的相对要素密度会发生逆转。因此,不考虑工资利率比而将某个行业的特征定义为"资本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是不可能的。

明翰斯(Minhas, 1962)的经验证据显示,造纸行业在其工资利率比大于$2,136时,相对奶制品行业是资本密集型的,而在其工资利率比小于$2,136时,则是相对劳动密集型行业。在逆转点上,与工资利率比$2,136相对应的资本劳力比值为$4,117。当工资率相对资本成本提高时,有更高资本/劳动替代弹性的行业,要比有更低替代弹性的行业变得相对更加资本密集,即使此时二者的资本密集度都在上升也是如此。

此外,明翰斯还对"强要素密集"的假定进行了更为广泛的检验。他的证据显示,与"强要素密集"假定相矛盾的证据决不仅仅是一个例外,而是具有广泛性。如果萨缪尔森的第二个假定即强要素密集度假定为真,则一定可以发现,即使在任意两个劳动和资本相对成本相差很大的国家,根据资本密集度进行的产业排序一定是相当一致的。明翰斯根据美国和日本1947年和1951年的投入产出表计算出了它们各自的产业密集度排序表,进一步支持了要素密集度逆转的证据。例如,在日本,食品加工业要比造纸业的资本密集度排序高出8位,但在美国,造纸业的资本密集度却比食品加工业要高。明翰斯还证明了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不成立在HO模型的假定下可能不成立。

要素密度逆转对中国的实际意义可以用下例说明。中国是土地相对劳力稀缺的国家,而不少农产品看来似乎是土地密集的,比如在美国就是如此。按照HO定理,中国加入WTO后好象应该从美国进口农产品、出口劳力密集的工业品。但是,由于中国劳力多、工资低,农产品在中国却逆转成劳力密集型产品。因此,中国进入WTO后,反而可能会大量出口农产品。例如,中国的苹果、弥猴桃等农产品,现在已对发达国家农产品构成强大竞争。一旦中国进入WTO, 很可能不是中国怕外国农产品进口,反而可能是发达国怕中国的农产品进口。最近的中日农产品贸易战就是一个证明。但是,由于农产品在美国是土地密集的,而中国加入WTO使美国这个土地丰富的国家有可能从中国进口大量对美国而言是土地密集的农产品。这种贸易模式就违反了比较禀赋优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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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3 04:23:00
你同意吗?文章来源: 超边际经济学网站竪ww.inframargin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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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3 15:02:00

还没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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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3 19:44:00
理解上述文章,先要对一般均衡理论有大致的了解。价格是被决定的,而不该对价格变化有过于刚性的限制,否则不可称其为“一般均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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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4 13:49:00
目前还不了解以上的知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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