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同学为了在论文中增加创新点,所以希望增加中介变量与调节变量。但在模型假说中却没有交待为什么要用这些变量。这样的论文显然不合适。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非要加中介变量或者调节变量呢?
其实,如果发现某个自变量不仅自己直接影响因变量,同时也通过其他变量影响因变量,这时才要考虑使用中介变量。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一些变量有这种现象,如一个人收入会提升食物消费,同时也会因为你收入增加而提升了消费档次进而在更大程度增加了消费。所以,在你使用这个变量前,务必要在假说 中进行详细说明。否则,后面的变量增加就没有意义。中介变量其实是一种更细致的研究,所以容易出现创新点。
而调节变量,顾名思意,就是对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进行了调整,但这种影响并非确定与稳定的。在模型中更多当作一种协变量。就像一个人本来对你非常好,但是来了一个坏人,不停说你坏话,这个原本对你很的人(正向影响)就变得不好了(无相关),甚至没事过来骂你一顿,这就是负向影响了。所以调节变量会影响变量关系。如果你在假说中明确表达了几个变量共同影响因变量,而且影响方向都有可能变化,这时自然要设计调节变量了。
所以,许多时候要先有假说,再有变量设计,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