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投资建设全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12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下面简称《意见》),其中提到,要推进智慧监管,推行福建省、重庆市坚持“制度+技术”,运用大数据助力投资项目审批、招标采购和建设实施“智能管”的先进经验。

关于招标的投资项目,《意见》中明确,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项目审批、核准主体负责项目招标内容核准,并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
《意见》中要求,要严格投资审批事项管理,积极履行投资综合管理职责,严格控制新增或变相增设审批环节,对涉及新增或以“服务”“登记”等名义变相增设投资审批环节的,要严格把关。
《意见》中规定,要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规定,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在合并编制报批文件、简化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绿色通道、部门集中会商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此外,《意见》中还提到,要进一步创新和优化投资审批程序,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以优化投资环境为目标,规范有序实施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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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山东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优化招标评标管理
12月2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并印发《山东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下面简称《方案》)。
《方案》中要求,搭建工程造价大数据服务平台,归集来自于市场主体、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投资评审等各方面的造价数据,建设以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造价数据库为核心的工程造价大数据服务平台。
《方案》中明确,引导市场主体转变计价模式,优化招标评标管理,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照定额编制的约束性规定,实现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的多元化、价格水平的市场化。引导各方主体利用自身经验数据或市场询价等方式,参照定额、指标指数等计价依据,自主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等各类造价文件。
《方案》中提到,要注重人才培养,注重培养和发掘既精通造价管理业务,又熟悉大数据分析、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咨询等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为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素材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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