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专题】基础地理数据一  区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对行政区划的数据进行了校核与更新到2019年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规划范围
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纲要原文)
中心区范围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纲要原文)
二、交通
交通干线密度较高,省际高速公路基本贯通,主要城市间高速铁路有效连接,沿海、沿江联动协作的航运体系初步形成,区域机场群体系基本建立。(纲要原文)
三 河流水系、居民点数据来源: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的“1:100万全国基础地理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