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方案(学习笔记)-248
2、 完善管理体制
健全并完善“智慧**”建设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类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咨询、技术审查、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 绩效考评等规范化管理。
3、 建立投资保障和约束机制
加大智慧城市示范项目 建设资金的投入。出台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智慧**”的相关措施,对于符合**市统一规划和相关标准、保证资源共享要求的信息类项目,由市财政安排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各区(县)建设的信息类项目,其投资和运行经费由各区(县)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