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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 14
2011-05-02
看人口普查数据,定人口发展战略

  2011年4 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第一号公报,公报表明中国大陆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总计人口1339724852,其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不得不说这个人口普查数据很是让人震惊。让我们回顾一下四年多前发布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这一报告从2004年2月起,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蒋正华、徐匡迪和宋健牵头,300多位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历时两年零两个月完成。并且据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战略报告的第一个基本判断就是“全国总和生育率在未来30年应保持在1.8左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由此制定的人口发展目标是人口总量控制到2010年是13.6亿到2020年则是14.5亿左右。并且要求在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将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左右,确保人口总量目标的实现”。不过这个报告和决定过多地强调了低生育率的要求,却并没有说明如何使过低的生育率提升到1.8左右,以至于我们今天不得不面对这次人口普查显示出的过低生育率造成的畸形人口结构:仅有不到17%的0-14岁人口!

  为什么说只有16.6%的0-14岁人口就能表示生育率过低呢?一般在发达国家,人口保持2.1的总和生育大致能保持人口的正常更替,即达到稳定水平后国家人口数量会基本不变,一般把低于此数的总和生育率水平称为低生育水平,1.8以下就是较低生育水平,1.5以下就是超低生育水平,在超低生育水平下人口结构会遭到极大破坏,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繁荣会造成根本性的毁坏,所以低生育率国家常常要出台许多措施鼓励生育以防止超低生育率问题,这也是战略报告为何说要保持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的原因。然而普查数据中16.6%的0~14岁人口数量对应的1996-2010年的平均总和生育率不到1.5,是超低生育水平。估算方法如下:
总和生育率=出生孩子数/等效生育妇女数
{总和生育率=分年生育率的总和 (TFR=f15+f16+...+f49,TFR:总和生育率,fnn:年龄别生育率)
出生孩子总数=年龄别生育妇女数与相应分年龄生育率之积的总和(Births=f15*P15+f16*P16+...+f49*P49 ,Births:出生孩子数,Pnn年龄别妇女数),
出生孩子数量/总和生育率=等效生育妇女数=年龄别生育妇女数与相应年龄别生育率占总和生育率比率之积总和 (Births/TFR=(f15*P15+f16*P16+...+f49*P49)/TFR=P15*fr15+P16*fr16+...+P49*fr49,frnn:年龄别生育率占总和生育率比率,即生育率的年龄分布,概念相当于某个妇女在某个年龄时生育一个孩子的概率,在一定时期内其变化相对较慢,比较稳定,与妇女数量无关,可通过抽样调查数据计算,无抽样调查的年份可用插值)}

根据前次人口普查数据可以推算相应年份年龄别生育妇女数量,根据历年人口抽样调查的生育率数据推算年龄别生育率分布,最后计算出1996-2010年中国平均等效生育妇女数量约为1050万(各年分别在1000-1164万之间)。根据2000年生命表,从出生到14岁的存活率分别为96.1%和95.8%,平均为95.95%,从出生到0-14岁平均存活率为96.44%。所以根据2010年0-14岁人口数量可以估算1996-2010年共计出生人口数量为22246万/0.9644=23067万。所以1996-2010年平均每年生育孩子数量为23067万/15=1538万,平均总和生育率为1538万/1050万=1.46 。低于超低生育率1.5的标准。
有人会说这次人口普查中低龄人口可能有大量漏报,从而使生育率数据偏低,但是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日前做客人民网时表示,这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登记到没有户口的人有1300多万人,大部分是超生未上户口的,这个数字相当于在0-14岁人口中有6%的是未上户口的超生人口,如此高的未上户口的超生人口比例,足以说明黑户漏报的比率不可能太高,如果加上上了户口的超生人口,公报的0-14岁人口中超生人口比例会更高,足以超出许多人对超生比例的想象。但是即使在如此高的超生情况下,得出的生育率水平还如此的低,放开生育甚至鼓励生育难道不应该是必然的选择吗?

  城镇计划生育政策大大严于农村.这次人口普查表明,中国的城镇化率达到49.68%,远高于2000年的36.09%。我们知道中国农业户口转非农户口的一个主要途径是受到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大量年轻人口城镇化,也就是说新增的城镇化人口绝大多数是年轻人口,他们都是生育人群,受到城镇生育政策的限制,因此有理由相信中国受城镇生育政策控制的生育人口应该超过60%,由此估计政策生育率,应该大大低于2000年时的1.47的政策生育率,很可能低于1.2,也就是说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推断出来的平均总和生育率1.46中有0.2-0.3的水平是超生产生的,也就是说即使在这样极低生育率水平下还有20%左右还是超生的,这样的生育政策岂不成了民族自杀政策?

  2006年底的人口发展战略中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全国总和生育率在未来30年应保持在1.8左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由此制定了规划目标和实施措施,可是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已经远远偏离了适合社会协调发展的生育率水平,人口总量和生育率水平都大大低于规划目标,在此情况下如果还不对当初的人口战略中的实施办法进行调整,那么当初所作的人口战略规划岂不成了儿戏?人口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基石,人口政策的失误会影响千秋万代,全世界低生育国家都在鼓励生育,唯独我们已经在超低生育率水平下运行了十多年,却还在严格进行生育限制,难道不怕灾难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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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 20:39:46
哇,好帖子,应该说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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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 22:45:28
不止这个数吧,虽还有很多黑人口,为了补充劳动力,计划生育应该适当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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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 23:50:52
3# 柳风寒晖
多报的可能多于少报:
2000年人口普查时5-49岁人口数量为93398万(含军人),到2010年人口普查时此年龄段人口正好是15-59岁人口,此时人口根据普查公报数据为93962万,也就是说人口还增加了近600多万,如果按年平均死亡率0.22%的估计,此次普查15-59岁人口多报2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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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3 09:25:48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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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3 09:29:20
学习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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