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IPO项目尽职调查汇报方案-36页
1、法律问题——关于代持
问题描述
通过尽职调查发现,公司股东的代持主要包括成立初期的代持和两次增资形成的代持。
(1)2017年公司设立时的代持
公司创立时注册资本800万元,创始股东基合微合伙、基合投资合伙、日道创投分别认缴45.29%、28.82%、25.88%
基合微合伙、基合投资合伙出资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幕后投资人X先生,X先生实际出资对应股份中的约25%由XXX等创始人替X先生代持,剩余75%股份无偿转让给创始团队;
日道创投出资来自于XX的借款,主要为资源方的代持平台。目前股权结构为,XX(57.95%)以及替资源方代持的XX(18.02%)、XX(18.02%)、XX(6.01%)。此外,XX存在替XX、XX以及其他多名自然人股东代持的情况.
(2)第一次增资时东XX、XX的代持
2018年8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时引入天使轮股东XX(6.50%)、XX(6.95%)。
XX1,450万元出资中,850万元为4名自然人(3人为生意上的朋友、1人为政府官员)的代持出资;
XX1,550万元出资中,150万元为代其小舅子出资(但通过访谈经初步判断,XX背后代持可能不止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