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黔建设通〔2022〕9号)》(下面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突出勘察设计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监管,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应将大规模开挖山体的场地平整工程、涉及高边坡和深基坑支护的危大工程、超高层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玻璃幕墙工程等安全风险性较大的项目列为勘察设计行业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监管。
《通知》中要求,压实勘察设计市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其中,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工程勘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及设计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通知》中指出,压实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责任,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管理条例等要求,履行施工图审查职责,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其中提到,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的审图制度,对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项目,没有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的一律不得开展审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严把审图质量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安全可靠,对以下内容应严格审查:
✔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
✔ 消防安全性;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
✔ 超限高层设计;
✔ 超限边坡及深基坑设计;
✔ 工程勘察文件的安全内容;
✔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安全内容。
⏩ 其中超限高层、超限边坡及深基坑、玻璃幕墙工程等设计应在审查前按规定严格充分论证,其论证报告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依据。
《通知》中还规定,压实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质量管理要求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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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
近期,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下面简称《工作规程》),已于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

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工作规程》中明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机制。
《工作规程》中提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告知承诺书,主动向申请人告知下列内容: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证明事项(证明材料)内容;
✔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 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 承诺方式;
✔ 承诺效力;
✔ 不实承诺责任。
关于申请,《工作规程》中规定,申请人可以按照办事指南要求自行打印或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获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信息。
《工作规程》中要求,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素材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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