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1044 2
2022-02-21

近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下面简称《方案》)。



《方案》中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陆海统筹、综合治理,系统保护、协同增效,落实责任、合力攻坚这四点基本原则;明确以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等三大重点海域为重点方向,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三大重点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较2020年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稳步推进,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滨海湿地和岸线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海湾。


《方案》中提出八个专项行动和两项建设,其中,八个专项行动分别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海水养殖环境整、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岸滩环境整治以及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两项建设为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方案》中要求,沿海地方可按规定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攻坚行动的经费保障。鼓励并规范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攻坚行动





其他资讯


注意!信用等级达到该级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师,可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优先考虑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决定在河北省、江苏省、湖南省、四川省开展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



《通知》中明确,根据《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面简称《办法》),对在试点省份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其在外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在上述代理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进行信用评价和管理;信用信息的首次采集周期为2022年2月1日至6月30日,2022年7月1日公布首次评价结果,并组织实施分类监管措施。





关于信用等级评价

《办法》中提到,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等级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分为四级,分别为“A”、“B”、“C”、“D”级,按计分情况评价。计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负面信息予以扣减,根据荣誉奖励、社会贡献等,适当设置附加加分项,并增设“A+”等级,等级标准为超过100分的


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专利代理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被许可人承诺不实或者虚假承诺的,应当记入信用信息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信用积分为计分周期内的累计积分,计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一年度1月1日起重新计分,重新计分时,将上一周期扣除的分数乘以40%继续计算。

  


《办法》中规定, 对达到“A+”、“A”级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减少日常检查频次,在有关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为其提供便利化服务,在政府采购、资金支持奖励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在有关审查便利化措施备案中优先受理和审核。




素材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等

(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改)

了解更多资讯关注公|众|号【快标手招投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22-2-26 15:54:02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4-1-18 12:35:05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