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可转债】申报文件案例案例解读
科创板可转债发行条件及法定障碍梳理总结
对科创板发行可转债,教材中有这样的表述:“除了前述规定条件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符合的条件和情形。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字面意思表达清晰,但读起来总觉得缺点什么,如应符合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的条件和情形,具体指的什么等。本文结合科创板《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注:下文中相关法律主要指该法律)及教材有关内容,对科创板可转债发行条件进行梳理总结,着重找到与考试密切相关的重点条款。
总体来说,发行可转债应满足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及法定障碍,公开发行可转债应该满足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条件及法定障碍,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应满足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法定障碍(无发行条件)。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