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中小板IPO】申报文件案例案例解读
根据《业务通知》和相关指数调整公告,本次合并仅须对相关指数全称、简称和选样空间描述作适当修订,即删除指数全称和简称中的“板”字,并作个别适应性调整,相关指数选样空间描述涉及的“中小板”变更为“原中小板”。
上述指数调整安排不会对指数编制方法作实质性变更,不会导致跟踪相关指数的基金产品投资标的调整,有利于保持指数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基金产品平稳运作。
下一步,深交所将结合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会同相关方研究优化指数编制方法,进一步打造更具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系列中小企业指数。
对企业发行上市方面有哪些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业务通知》发布后至合并实施完成前的过渡期内,企业发行上市维持现行安排。
合并后,主板发行上市条件与原中小板一致,且保持不变,原中小板证券类别变更为“主板A股”,对应证券代码区间并入主板使用,发行审核安排不变,在审企业无需重新申报材料,不会对企业发行上市产生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