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自然人代开是非常常见的,因为现在的合作已经不仅仅是企业对企业了,还有很多业务的企业对接个人发生的,而个人却办法像企业一样直接开出发票,那么就需要自然人自己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给企业,但是这种费用,去税务局临时登记是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20%-40%进行纳税,税率非常的高。
那么需要自然人代开的个人或者缺少成本票的企业, 就找到了地方有优惠政策的园区,进行核定征收,并代开出发票。
而之所以这些园区,税率可以核定到那么低,是因为地方政府为了能够达到一个招商引资的效果,专门对于外地企业和个人而推出的一个优惠型政策。
所以异地代开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且不管是个人还是业务都是流动的,本身就没有明确的规定,代开必须的业务发生地代开。
在山东,云南园区,享受自然人代开个税非常的低,直接核定到0.7%-1.3%,并且自然人不需要本人到场,资料齐全当天就可以代开出发票。
并且也不需要担心,年底汇算清缴的问题,因为发票在税务局代开出来发票是时候是完税了的, 而且它属于个人经营所得税,与个人劳务报酬不是一个品目,是必须担心的。发票开出来就可以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