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步判断,**的财政政策推高CPI的基本作用链条大致是这样的:**工薪税、增值税等生产企业种种税收的增加→企业产品成本增加→产品批发价格上升→**各种运输业和商业的营业税、消费税的快速增加→CPI上升。
从理论上进一步说明和数据验证这一猜测显然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但我们这里至少可以辨析出以下事实:暂不考虑近些年企业直接税收快速增加对生产企业产品和劳务成本推高的因素,单从2010年全国7.32万亿税收收入的构成来看,不计进口商品的消费税,2010年消费税为6072亿元,占整个税收的8.3%。如果再加上进口商品的增殖税和消费税1.05万亿元,整个与消费有关的税收(不计国内增值税)也高达1.66万亿元了。如果考虑到增值税也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消费税,那么全部与消费相关的间接税收就达到3.77万亿元,已占全年税收的51.6%了。
正是因为流转环节的间接税是如此之高,导致在中国生产许多名牌产品(如茅台酒、ecco鞋、Samsonite旅游箱等)在中国商场的价格要比在许多发达国家普遍要高很多。另据国内研究税收的专家一项新近的估算,在目前在中国商场出售的100元的女性化妆品中,就有14.53元的增值税,25.64元的消费税,还有4.02元的城建税。单这三项,就占整个女性化妆品零售价格的44.19%了。如果再加上生产和运输环节的**税收,比较保守的说,在100元的女性化妆品中,至少有超过50%部分被**拿去了,也就是说,**税收对女性化妆品的最终价格至少“贡献”了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