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利联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佰利联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
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佰利联公司设立以来共进行了三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02年 6月,佰利联公司设立时的验资
2002 年 6 月 6 日,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岳总验字【2002】第 014号《验资报告》 ,审验确认:截至2002 年 6 月 6 日止,公司
共收到博雅投资、银泰投资、上海国义、豫鑫木糖、千业贸易、焦作市财政局和银科化工认缴的股本人民币5,216.2933 万元整。各股东
合计以货币资金出资 575 万元,以 2001 年 12 月 31日的净资产出资 4,317.2933 万元,以债权转股权 324 万元。
(二)2007年 9月,佰利联公司第一次增资时的验资
2007 年 9 月 29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就本公司增资扩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1.7067 万元出具了亚会验字【2007
】9 号《验资报告》 。
审验确认:截至 2007 年 9 月 26 日止,公司已收到由复星化工和灵石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201.7067 万元
整。以上两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6,369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1,201.7067 万股,增加资本公积 5,167.2933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6,418 万元,股本人民币 6,418万元。
(三)2007年 12月,佰利联公司第二次增资时的验资
2007 年 12 月 19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就本公司增资扩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82 万元出具了亚会验字【2007】17 号
《验资报告》 。
审验确认:截至 2007 年 12 月 17 日止,公司已收到由九鼎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582 万元整。股东以货币资
金出资人民币 3,259.2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 582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2,677.2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股本人民币7,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