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过去四十年,中国经济增长以及减贫的速度与规模都是前所未有的。以2010年国家贫困标准计算,1978-2019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从97.5%下降到0.6%,农村贫困人口从7.7亿下降到550万,减少近7.65亿。换句话说,在过去四十年里,中国平均每年减少近1900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平均每年降低2.4个百分点)。根据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90美元的贫困标准衡量,中国贫困发生率从1981年的88.1%下降到2018年的0.3%,大约8亿人口脱贫。如果使用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和中等偏上收入国家普遍使用的更高贫困标准计算,中国的贫困发生率也呈现快速持续下降的趋势——虽然慢于2010年国家贫困标准下的减贫速度。2021年2月25日,中国政府宣布实现了“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