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质押-ABS】申报文件案例案例解读
近年来,各大寿险公司陆续开拓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具体而言为人寿保险公司以其持有的保单质押贷款债权及附属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用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自从首单保单质押贷款ABS项目“太平人寿保单质押贷款2016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破冰发行以来,保单质押贷款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ABS工具逐渐被各家主流寿险公司认可,同时也日益被交易所监管机构及机构投资者认可和熟悉。汉坤律师有幸作为参与者及见证方,深入参与了保单质押贷款ABS项目的“破冰”到“成熟”的全过程。基于丰富的实践经验,汉坤律师总结了保单质押贷款ABS项目法律实务中的一些关键要点,具体分析如下。
一、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实务
(一)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概念及规范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寿险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复函》(保监厅函[2008]66号)的定义:“保单质押贷款是长期寿险合同特有的功能,是指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
目前保单贷款所涉主要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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