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正滑向可怕的冷漠:不出十天,我们将对当下热点的湖南邵阳“邵氏弃儿”事件失去兴趣。
    一个地方计生管理部门,竟然为了钱,去“抢”管辖区民众的孩子,而一个社会福利院,也同样为了钱,甚至去收购婴儿,并让这些孩子远渡重洋被领养。在此次事件中,计生部门无疑成了拥有合法外衣的黑社会。我们自然群情激奋,义愤填膺,然后指责公权力的异化,并大谈约束公权力的种种途径。然后呢?没有然后了,大家都洗洗睡了。另一个“邵氏弃儿”、另一个“唐福珍”、另一个“夏俊峰”将出现。这个社会其实啥都没变,只是多了一些破碎的家庭罢了。
    我们对这个社会的抱怨越来越多,这种抱怨来源于我们的不安全感:我们对他人不放心,警察与小偷都需要警惕,还有城管和拆迁队;我们对食物不放心,餐桌是危险的;我们对孩子不放心:被拐与被杀的可能性,让我们心神不宁。但是改变似乎越来越难。2003年孙志刚以自己的生命换得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终结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历史。这让我们曾经看到了一些社会改革的希望。但是9年来,这个社会依旧有很多生命在非正常地消失,但是改革却停滞不前了。
     “躲猫猫”之后,又有“发狂死”、“喝开水死”等事件,都是看守所里的故事,如此高事故率的地方,有人去反思吗?我们看到一丝改变吗?看守所依旧是当年的看守所。自2009年成都“唐福珍自焚”事件后,因强行拆迁引发了自焚事件不下十几起,这些曾经鲜活的生命,仍不能阻止野蛮拆迁的肆无忌惮,并没有人因此而受到惩罚。自2006年北京小贩崔英杰杀死城管被判死缓后,最近辽宁小贩夏俊峰又因杀死两名城管而被判死刑。与之相对应的是在互联网上Google“城管 野蛮执法”有261,000条结果,“城管 打死小贩”有602,000条结果,“城管 暴力致死”有782,000 条结果。但是我们对城管的约束在哪里?我们至今未有一部全国性的《城市管理法》或者行政法规。还有我们农村的计生管理,暴力执法令人发指,“抢孩子”只是极端案例之一。十几年来,我们又看到了怎样的改变?
     我们可以将这些都归结于公权力的异化。但是公权力的异化到如此地步却是我们始料未及的。试想面对一个自焚的同类无动于衷的人,该是怎么样的冷酷呀!何况自焚还是因为自己的野蛮拆迁导致的;当一个计生办官员将别人的孩子抢来送到福利院换取钱时,这又是怎么样的人性?在这些人的面前,道德还能有力量吗?如果道德都失去作用,我们又拿什么来约束这些失德的官员?
     寄望于靠**一方推动改革是不切实际的。改革应有赖于全社会的动员,如果没有媒体的监督,邵阳“邵氏弃儿”还将继续,人伦悲剧继续上演;没有夏俊峰辩护律师滕彪的激情辩护词,我们不会知道最后的死刑判决到底伤害了什么。我们需要整个社会公民意识的觉醒,正如法国社会学家托克维尔所认为的,公民社会还有一个重要的功用,那就是由各种自主社团组成的多元社会对权力构成“社会的制衡”。由于公民社会独立于**,且不追求权力,它对权力的监督更具公正性。如果我们不能形成“社会制衡”,那么最后都将成为公权力的“弃儿”。 
(启越,经济观察报)
     记得潘恩的《常识》里面论证,法律一切的国王而不是权力。
     权力、知识、资本从来都是社会的主流,不过我们看到在这里则是权力独大无人监管,这种现象在小农封建社会是常态,我们不幸的将其带入了现代。在社会的各个阶层,这种官本位思想可谓是深入人心。从“五道杠”少先队员到清华百年校庆对权力的膜拜,这不是谁个人的问题,是环境的问题,又是所有人的问题。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从最开始的增长因素是资本、劳动力、土地,到后来纳入技术因素,当然我们现在提倡吧制度考虑进去,到底我们要一个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是当权者该思考的问题,更是我们每一个人该思考的问题。君不闻,坏人作恶就是因为好人无作为!权力和资本本该为知识服务,毕竟技术创新才是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最终诱因,不过现在我身边的环境是,知识为权力、资本服务,并努力成为二者之一。从国外的经验看,一旦一项好的制度安排确定后,行政体系的人是最不创造价值的群体之一,只是在不断的分配所得而已,我们现在好像走向相反的路径。
     记得《常识》问道,为什么美国需要自由、平等、民主,我们自己是不是该独立思考下,不要说环境如此不能改变,没有自己独立人格独立思考不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