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l(-Y)是可积的。自从l(-Xn)≥ l(- Y)对于每n∈ N、 我们可以应用Fatou引理来获得[l(-十) ]=Ehlimn→∞l(Xn)i≤ 直线电机(fn)→∞E类[l(Xn)]≤ l.这得出(5.8)并证明l满足Fatou地产的需求。因此,命题2.5意味着l是σ(X,X*)-下部半连续。自^1起l也是σ(X,L∞)-根据定理4.4的下半连续性,我们可以像[17,定理4.115]中那样进行论证(另请参见[2,定理5.1]以获得更简单的证明)得到(νl)|L∞(十) =supQ∈P∞均衡器[-X]- infλ∈(0,∞)λl+ El*λdQdP对于每X∈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