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写得太空泛了.
国企的消亡,其实应该说是部分国企的消亡,是在市场化竞争上没有办法和民营资本,还有国外资本竞争 而导致消亡的.但是不少国企在改制之后,其实很管理,到经营手段,到性质上其实和私营企业,或者外资没有区别,区别只是在于他有一部分是国家控股而已.
而被消亡的,主要是国家完全独资的企业,但是又是非垄断行业的企业,单纯从经济上解释是解释不通的.一方面这些企业又是政府的财政来源,他们的利润,还有资产政府是可以使用,变卖的,另外一个就是这些企业的管理又是完全由政府控制的. 对这些企业的自身发展有很大的限制.一些还是在地方起到一些特殊作用的企业,例如一些政府独资的承建商,被政府指定要去把一些烂尾楼建了去卖,但是谁到知道这是亏本的生意,做了就只能让自己亏,但是他们还是不能不做的. 这也是一种普遍的现在.
一部分的消亡是由于历史原因,政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