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原因是权力独享。
我记得学财务管理的时候有这样的说法:
会计只管记帐,不准许接触现金,而出纳只接触现金,并记录出入。最后,再配以单独的审计,审核双方账目。
首先,将记录者和操作者分开,不够稳妥的话再配以第三方的监督,就容易避免腐败的产生了。
至于六楼提出的问题,可以在财务公开的基础上建立群众举报机制。
因为财务公开了,取证就比较容易,举报后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可操作性就强多了,所以信息公开是基础策略。
举例来说:如果群众举报某人不交电费搭便车,法院只要取证此人用过电(电厂的电),再查询电厂的收费记录里没有此人即可。取证容易,可操作性就比较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