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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yjz 发表于 2011-6-10 09:07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无论个人或者正义的化身(司法)剥夺人的生命都不代表社会文明进步,剥夺人的生命不是理由是否充分问题,应该上升到对人生命的尊重,是对人之尊严尊重的前提。
yangyu0419 发表于 2011-6-9 22:23 呼唤陪审团制度。 但需推倒重来,xx会作弊,你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