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高人能够提供一些关于制度定义的分类,或者是论述的比较充分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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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说到底,制度毕竟是一个社会存在的范畴, 本质:由于人的行为存在着外部性、社会性问题,因此,这就存在着社会成本、社会效率和社会公平问题,如何使社会成本最小,效率最大,公平合理,这就需要人们遵循一定的规则。 产生:规则是如何形成的,现在存在着不同的理论观点,但我认为最初的原因是人们相互协调的结果——这就是楼主认为的博弈均衡。博弈的结果就是契约。如楼上所认为的“礼、祖宗家法”,“行动集合的相关规范体系”等等。 定义:政府产生以后,契约就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非正规形式存在的,如“社会文化和历史习惯以及伦理”;一种是正规形式,这就是制度,当然,这是狭义的制度。广义的制度一般包括一切现实的和历史的契约形式、如习俗、伦理等等。但习俗、伦理等与正规制度是不相同的。它的功能及产生、存在的本质是不相同的,在此不予讨论。 形式:它的存在形式有两种,一种就是权力或者说是能力,它的制度就是强权制度,比如奴隶制度。一种制度就是民主制度,它通过大多数规则形成法,政府则根据法律来行事。 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之上的。 功能:制度的作用并不是为了解决囚徒困境的,既然是一种正规的社会契约,那么它就要求人们必须遵循它,因此它就是用来约束社会所有人的行为的。有约束就是因为有人会违犯规则,而不是人人都认为该这样,所以自己也这样,如果人们能够达到这种境界,制度就不需要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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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不是研究制度经济学的,但是我知道对于“制度”的定义一直存在争议。但我建议你看看:韦森的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上的文章(可能是这一年的,但把握不大),另外在2006年3月的《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上的第一篇文章是Geoffrey M. Hodgson写的“What are institutions?”,我觉得可能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