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pengleigz
就事论事,如果说,无数的厂同时同刻计划推出一种同质商品,在此之前,该商品不存在。
那么,完全信息假设将使所有消费者立刻知道这种产品的用处(虽然该商品还未正式生产,样品除外),并将其纳入到自己的效用体系中去。
此时,该产品的价格,开天辟地第一价——仍让“报价人”报出!
之后,厂商按该价格纷纷计算出自己的最优产量,并上报,但并不慌于生产。
消费者也按该价格申报自己的意愿购买量,但不慌买。
数字汇总到“报价人”处,他会看总量是否平衡,若平衡,准许他们按此生产并交易,否则,撤销此价格,继续再报。
——这是“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勾勒。
为什么厂商不敢自己定价?产品同质!自己定高了,没人会买,自己定低了,确实,需求会变成无穷大,但别的厂如果再降价,自己的需求就又为0了。
于是,大家都听“报价人”的,这样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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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厂推出了一种别人没有的产品,或推出了一种同类但不同质的产品,于是,你们厂面对一条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时——
你就不应该再运用“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了,它对你们厂已经不再适用了!
你不要硬把事实和“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拉到一起去。
它本身就脱离实际!
或者说得再明白一些,也许你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运用“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去考虑事实问题。
它确实如进兄所说——只是个虚幻的天堂(那么不方便,还不如说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