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 | 以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证券代码为准。 |
| [证券简称] | 以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证券简称为准。 |
| [统计截止日期] | 以YYYY-MM-DD列示,前四位表示报表公布年度。 |
| [家族企业类型] | 1:单个自然人企业家企业:即实际控制人为个人且无家族亲属在上司公司或控股股东公司持股/任董监高的家族企业;2:多个自然人企业家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多个自然人,但是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亲属关系,且无亲属在上司公司或控股股东公司持股/任董监高的家族企业;3:多人家族企业:即除实际控制人之外,至少1名有亲属关系的家族成员持股/管理/控制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公司的家族企业;(当亲属只在控股股东单位持股/担任董监高时,控股股东单位的实际控制人需要同时也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 [实际控制人ID] | 一个人员一个ID,具有唯一性。 |
| [实际控制人名称] | 由年报中的控股图得出的实际控制人名称。 |
| [实际控制人性质] | 3000=自然人、3110=国内自然人、3120=港澳台自然人、3200=国外自然人。 |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编码] | 实际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编码:P5401=国有股;P5402=国家股;P5403=国有法人股;P5404=境内法人持有股份;P5405=境外法人持有股份;P5406=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P5407=境外自然人持有股份;P5408=募集法人股;P5409=内部职工股;P5410=优先股;P5411=流通A股;P5412=流通B股;P5413=流通H股;P5414=流通S股;P5415=流通股;P5416=未流通股;P5417=高管股;P5499=其他。 |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 实际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
| [实际控制人代数] | 统计截止日期,实际控制人传承代数。若出现家族企业在某一年度更换家族,新的实际控制人属于新的家族企业,代数重新计算,为1,此后以此类推; |
| [控制上市公司方式] | 1.直接控制;2.金字塔式;3.交叉持股式;4.多重持股;5.其他 |
| [是否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 0:未担任,1:担任 |
| [是否在上市公司任职] | 0:否;1:是 |
| [上市公司职务编码] | “是否在上市公司任职”为“0:否”时,此字段为空。 |
| [上市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 “是否在上市公司任职”为“0:否”时,此字段为空。 |
| [是否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0:否;1:是 |
| [控股股东单位职务编码] | “是否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为“0:否”时,此字段为空。 |
| [控股股东单位担任具体职务] | “是否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为“0:否”时,此字段为空。 |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 |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 |
| [最大控股股东单位股份比例(%)] | 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最大控股股东单位的股份比例。最大控股股东单位:当存在多个控股股东单位时,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最大的控股股东单位。 |
| [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比例(%)] | 又称为表决权。本数据库控制权计算采用LaPorta,R.,F.Lopez-de-Salines,A.Shleifer(1999)和S.,S.Djankov,J.Fan,L.Lang(2000)的计算方法,即为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股权关系链或若干股权关系链中最弱的一层或最弱的一层的总和。该数据是希施玛计算所得。仅供参考。该指标从单个实际控制人角度出发结合控股图进行计算。 |
| [拥有上市公司所有权比例(%)] | 又称为现金流权。是指实际控制人通过一致行动、多重塔式持股、交叉持股等方式拥有的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本数据库所有权计算采用LaPorta,R.,F.Lopez-de-Salines,A.Shleifer(1999)和S.,S.Djankov,J.Fan,L.Lang(2000)的计算方法,即将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股权关系链每层持有比例相乘或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每条股权关系链每层持有比例相乘之总和。该数据是希施玛计算所得。仅供参考。该指标从单个实际控制人角度出发结合控股图进行计算。 |
| [两权背离率] | 计算公式为:实际控制人拥有所有权比例/控制权比例;该指标从单个实际控制人角度出发结合控股图进行计算。 |
| [个人简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