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是很喜欢上世纪上半叶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一则由于与后来的欧陆现象学系统相比显得相对陈旧,对近代哲学的超越不彻底,再则是出于对我们自己文化传统中的实用主义态度颇为反感,虽说二者所处层面不同,却也因恨屋及乌而不及细辨了。
实用主义真理观,最简单的说法便是,有用即真理。这一点对我们中国人而言很好理解,一件东西、一件事情的价值全在于它的实用性,能给我带来实际好处的就是真理,其余全是鬼话,至多也不过可有可无。周立波的节目中曾调侃过,我们老百姓只关心水表、电表、煤气表,至于“三个代表”只要做官的搞搞清楚就可以了。台下观众会意的笑声和掌声便说明了他们捕捉到了周立波设下的“笑点”。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笑点”之所以成立,有没有更深层的原因呢?从我们的论题来看,也就不言而喻了。
这种价值观-真理观还有它的高级形态,估举几个简单的史实。譬如近代洋务运动所谓“师夷长技以制夷”,只盯着洋鬼子“有用”的坚船利炮;譬如我们引以为傲的四大发明中的火药、指南针,在我们只能体现祖先的勤劳勇敢,宋元之时传入欧洲却大大推动了洋鬼子的科学发展;譬如在我们的学术思想史上,但凡有点玄乎的苗子,就有人大声疾呼“无用误国”而要求“经世致用”。
之所以选这三个例子,是有意为之。火药,我们拿来做烟花爆竹;指南针,郑和之前就根本没用。没有火药,西方人的冷兵器时代就不知要到什么时候结束;没有指南针,就没有“地理大发现”,他们当然也就不知道中国的存在。但是当人家凭借由我们的种子培育出来的花,打开我们的国门,站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却还在执迷不悟地觉得人家的东西“有用”。至于原因,就是第三个例子,我们向来没有为理论而理论的精神。而这才是科学精神,而不同于我们站在实用立场上的技术精神。我们没有科学,只有技术。
和我们的传统相比,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当然是另一番面貌,它有自己的理路,它是一种理论。这里单说真理观。
在欧洲的哲学传统中,尤其在是近代哲学中,基本是持“符合论”的真理观。欧洲近代哲学,无论是唯理主义、经验主义,还是法国启蒙哲学,都坚守一个立场,就是主-客二分。笛卡尔之后,作为认识主体的心灵和作为认识客体的物质严格对立,各自守着自己不同的属性即思维和广延而不可通约。在这样的框架下,所谓“符合论”的真理,即是表象与对象的同一,亦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于是,哲学作为认识论的全部问题,便是思维如何去符合存在。为此,唯理论有唯理论的天赋观念,经验论有经验论的白板之说。可惜在休谟看来,所有为此而作的理论努力都是白费功夫,“心”与“物”在属性上截然不同,主体能够认识的只是自己的知觉,除此之外不能妄下断言。这便是休谟的不可知论。
康德为扶将倾的人类知识大厦,在认识论上发起了著名的“哥白尼式的革命”,能动的知性用先天范畴规整感性材料以形成具有必然性的知识,而破除了休谟的“联想”说。此后,德国古典哲学诸家都发展了康德的理性的能动性,一直到黑格尔,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看做一个辩证曲折的过程之结果,算是功德圆满。
我们知道,西方现当代哲学,尤其是欧陆哲学,基本不再将真理作如是观了。而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在这个问题上,也有自己的看法,实用主义哲学家们同样反对所谓真理即是符合。
实用主义哲学不同意“符合论”真理观所预设的二元对立的主客体,而认为人在认识活动中总是带有自己的目的的,所谓“纯客观”的认识只是近代哲学的臆想虚构。认识活动应该是指向人自身所带的目的的,比如对一把椅子的观察内在地含有坐上去的意愿。于是,所谓“主观”要保持中立地去“符合”“客观”,便不是什么真理了。那什么才是真理?答案是实用才是真理。实用主义对形而上学和对宗教的态度,很能说明这个观点。黑格尔以后,西方哲学家大都对形而上学不感兴趣,甚至猛力批判,但实用主义认为如若形而上学对科学研究还有点用的话,它便不是非打倒不可的靶子了。同样,一个人信仰上帝若有助于他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那有一个集真善美于一身的上帝存在就是真理。
之前已说,实用主义哲学是一种理论,它有它的彻底性。实用主义居然还冒了天下之大不韪,为了说明真理的“实用性”,还放弃了传统观念中毫不怀疑的“必然性”。传统所谓真理,毫无疑问,当是普遍必然的。在他那准,在我这就不灵的,或者这次蛮灵,下回就保不齐的,肯定不是真理。但是实用主义告诉我们,真理不止于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那些东西。人们活在“真理”中,就好比活在一个“信贷系统”中,由他人将“真理”告诉我,同时我亦将“真理”告诉别人。其中,我把自己托付给了他人,也自有别人将他们自身托付给我。在这样的信贷行为中,“真理”是不具有什么普遍必然性的,那它之所以还是“真理”,就是因为它对我们的生活是实用的。这里就用我平时一直用的一个例子来说明。我们平时走在街上,所遇倒的人绝大多数都是素未蒙面的,我们为什么不准备一把水果刀,然后每一纳秒都紧握住,时刻准备着?因为我们不能肯定在这些素未蒙面的人中,是否会有人对我突然发起恶性人身攻击。别说路人,即使是我们的亲朋好友,我们能肯定他们不会突然因精神错乱而想置我于死地吗?我们之所以不用每一纳秒都活在高度紧张中,就是因为我们相信一条真理:一个人,不管是路人还是熟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无缘无故地攻击我的。那么这条真理从何而来?原来它是由此前所有的他人用行动告诉我的,而我也用行动将这条真理传递给他人。这其中是不具备什么普遍必然性的,即使要说“必然性”,也是一种“主观必然性”,是我们主观上愿意相信它,相信它是必然的。反之,我们之所以愿意相信它是真理,不在于它是普遍必然的,而在于它对我们有用,能让我们活得更轻松。当然,要是某个人在“轻松”与“安全”中选择“安全”,那他也完全可以当这句话是狗屁,而随时准备与别人刀枪相向。时刻准备着,就是他的真理。
上文已述,实用主义哲学不满意建立在主客二分基础上的“符合论”真理观,对二分模式有所突破。但在我看来,这种突破是有限的。实用主义真理观固然不是认识主体保持中立地去符合客观,却仍是一种符合,客观符合主观。实用即是真理,实用与否当是对一个目的而言,而目的只能是主体的目的,于是我们看到,所谓真理,原来是客体符合主体的目的。这也就是文章开头所说的,实用主义对近代哲学的超越很不彻底,相较后来海德格尔的“真理的发生”等等,相去何止万里。
不过,在西方人,“实用”居然也能发展成一种“主义”,而对它进行理论上的思考探究。那么,我们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