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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9
由于自己向来对西方哲学颇为倾心,所以一个朋友要我从我特有的角度,来谈谈什么是“爱”。在西方传统哲学中,只有爱智慧、爱上帝,并不谈“爱人”,“爱人”这个问题直到上世纪才受到西方现当代哲学家们的一些关注。偏偏朋友所问之爱,又是在“人”的层面上,所以就算胡言乱语,也有了开脱之词。只能说,在我能力范围内,尽力一试。
我想先说说中国传统社会的情况。我们知道,“恋爱自由”,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很晚近的事,新文化运动时期有过一下(仅限于学生思潮),然后就要算改革开放以后了。我们过去不知道什么“恋爱自由”,我们信守的是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不管实际情况如何,至少今天人们大都已然认可所谓婚姻,该是两个彼此相爱之人的结合。而传统的婚姻,却与这一看法无关,它的首要作用是“合两姓之好”。两姓,也就是“两家”,而且不是今天的三口之家,是“同姓”的“家族”。也就是说,一男一女的结合,最重要的是使原本不相干的“两家人”,成为“一家-亲家”,成为“自己人”。“自己人”与“外人”的区分,对中国人来说太熟悉也太重要了,它意味着在社会生活层面,彼此可以建立起“合情合理”的“裙带关系”,至今依然。传统婚姻的第二大作用在于“传宗接代”,不过这一点与我们的论题没多大关系,就存而不论了,我们下面还是回到第一点。
传统婚姻以一男一女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两家人”在利益上的互通有无,这对结婚的当事人意味着什么?在最常见的情况下,它意味着,这一男一女在对方眼中,是“谁谁谁”的“谁谁谁”,或者说他(她)的“谁谁谁”是“谁谁谁”。我们看到,婚姻当事人不是以“自己”的面目出现的,而是以一种“关系”出现的,他(她)为对方打开了一张人脉关系网。他或她首先是一个“角色存在”,而所谓“角色”又总是相对而言,儿子是父亲的儿子,父亲是儿子的父亲,是处在一定的关系中的,所以又可称之为“关系存在”。我们还可以把这种“角色存在-关系存在”扩大开来理解,比如所谓“当权者”,是处在社会的权力关系中的,“有钱人”是处在社会的财富关系中的。总之,无论是处于何种关系中,皆非“自己-自身”。日常社会交往中的喜怒哀乐,都是对“我”的某一“角色”而来。于是,当“我”有朝一日退出这种“角色”时,则有了所谓的世态炎凉、门可罗雀等等。两个“角色存在-关系存在”之间,是不可能生发“爱”,这种纯粹的情感的。恰恰相反,真正的“爱”,是两个“自己-自身”的结合,真正的“婚姻”,也就是这种结合的结果。
那什么是不同于“角色存在-关系存在”的“自己-自身”呢?我们认为,所谓“自己-自身”,便是“悬置”起一切关系、角色之后的“剩余者”。“他”在家里,对妻子来说是“丈夫”,对孩子而言是“父亲”,在公司里,对下属来说是“上司”,对老板而言是“职工”,在社会上则是“公民”,等等。“他”有不同的“角色”,处在不同的“关系”中,这种“角色-关系”还可以同时并存,比如一家三口吃晚饭,“他”便既是“丈夫”又是“父亲”。不过,“他”有再多的“角色”需要扮演,有再多的“关系”需要处理,“他”仍然是“他”,“他”具有“自身同一性”。无论“他”扮演什么“角色”,处在什么“关系”中,认识“他”的人都能一眼认出“他”。如果有一天,“他”在公司以“职员”的身份犯下了经济案件,警察去他家里,一样可以把“他”带走,“他”的妻子不能用犯罪的是白天在工作的“职员”,不是现在在家里的“丈夫”来声辩。“他”就是那个“繁华落尽”之后的“剩余者”。
虽说这篇文章是从哲学的角度来写,但毕竟不是哲学论文,我们在这里也就只能满足于对“自己-自身”做这些描述,而不能再具体分析了。
“爱”,是两个“自己-自身”之间的事情,它超越了世俗的“关系”,“门当户对”这种词在根本上与“爱”相背离。但我们不难想到,这个特点,似乎不是“爱”所独有,人世间真挚的亲情、友情似乎亦是如此。不错,遥想当年,伯牙子期在高山流水间,因琴声而互为“知音”,传为千古佳话。他们当然也是以“自己-自身”的存在方式来相遇照面,而与一切俗物俗事俗人无关。那么,“爱”与其他“纯粹”的感情相比,又有什么区别?关键在于“结合”二字。不论亲情还是友情,都(应该)止于让对方以“自己-自身”的方式出场,也就是让对方以“自由身”的方式存在。但是“爱”却不止于此,“爱”进一步意味着由“两个人”“结合”为“一个人”的努力。我们常说,“爱”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在这句话里,“全身心”就我们这里的论述来说,可以理解为“自己-自身”、“自由存在”、“剩余者”等,而之后尚有“投入”一词。
所谓“投入”,即是相爱之人将“自己”“托付”给对方,同时又接受对方的“托付”。在这相互“投入-托付”中,两人不再以“自己-自身”的方式出场,但也绝非退回到“关系”中去,而是“结合”为“共在”。“我”全身心地“投入”,“你”全身心地“付出”,“我们”真心相爱,互为彼此的唯一而进入“共在”。从此,“我”不再是原来的“我”,“你”亦非从前之“你”,“你”“我”都得以在“共在”中“新生”。至此以后,世间万物的“意义”不再是对“我”呈现,也不再是对“你”呈现,而是对“我们”的“共在”呈现,“我们”有了一个“共在”的“世界”。于是我们可以试着理解,爱人的离去为何总是显得“天崩地裂”,因为它确实就是“世界末日”。
不过,“两个人”毕竟还是“两个人”,所谓“共在”,也已经提示了是“二”,而非“一”。于是,两个人都或多或少仍在“自己-自身”的“位置”上。这也未见得是坏事。假如“你”“我”相爱之后,“你”完全放弃了“自我”,从此以“我”的是非为是非,以“我”的喜好为喜好,以“我”的爱恶为爱恶,那基本退回到封建的“从夫”原则了。因而,所谓“共在”,是“我”“在”,“你”也“在”,是为“共在”。既然“你”“我”都“在”而不能完全“合二为一”,则免不了“冲突-斗争”。“冲突-斗争”原本习见于各种人际关系中,不过,在某种程度上,却是“爱的冲突”最为激烈。“爱”而“冲突”,当需一番解释。相爱之人的“控制欲”总是较为强烈,“我”总是设法使“你”也成为“我”。假如“你”“我”不是爱人,而是路人,“你”当然可以奋起反抗。但这就是“爱”的“矛盾性”,“你”不可能完全成为“我”,“你”却偏偏自己也渴望与“我”“合二为一”,渴望而不可能,故非“激烈”不可。对“你”如此,于“我”亦然,“我们”都想“吸收”对方,又都想“融入”对方,而完全的“吸收-融入”又可望而不可即,可见其间的纠结程度了。
相爱之人总是渴望摆脱尘世间一切“相对”,而达到“绝对”,至于“永恒”。我们知道,对于“永恒”的追求,西方文化有它自己的处理方式,即凭借“上帝”之力,“爱情”也不例外。在接下去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正是“上帝”这一“绝对者”的力量,为“你”“我”的“共在”打开了神圣的维度,使“我们”的“爱”得以“永恒”。
当两个爱人在拥抱、亲吻和发生性关系时,他们渴望的不是肉体上的临时满足,在他们全身心地颤栗中,隐秘地向往着沉入无边的“永恒”。爱情不是生理的关系,瞬间满足之后的更严重的缺乏与更强烈的空虚,不是爱情的目标,爱情寻求的是永恒的“共在”和永久的满足。对“永恒”的向往,为“爱”打开了神圣的维度,使相爱之人与那“绝对者”同在。其实这一点并不是很难理解,当“我们”拥有真爱时,“我们”往往会感谢“姻缘”,感谢“造化”,感谢“上苍”,这也就是感谢那“绝对者”的“馈赠”。“我”“相信”,“你”是“上帝”给“我”的“礼物”。拥吻“你”,就是对“上帝”的“报答”。因为“你”,“我”看见了“上帝”。于是“我”才明白,所谓“共在”,原不只是“你”“我”的事,而当有“他”的存在。
我们看到,“爱”不仅超出了一切世俗功利的考虑,把“你”“我”从各种“角色-关系”中拯救出来,而且“爱”使人超越了“有限性”、“相对性”而与那唯一的“绝对者”“共在”。“爱”使人神圣。

有基督徒如是说,一切爱情都是对上帝的赞美。我想,我们虽无基督教文化背景,也当可理解一二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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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9 09:07:03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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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9 10:13:27
全是你 和 我 ,刚开始看的时候有点迷糊的,感觉很混乱的,
慢慢的调理渐渐清晰了的。】、、
分析的不错的,爱,看上去是共在,其实还是自身和你我的不同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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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9 10:51:12
版主多日不见,回去修炼“爱”的哲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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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9 13:48:50
借鉴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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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0 11:13:51
爱 源于人类的心灵的孤独和外在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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