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中纪委明令禁止,副校长顶风作案
张英海是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同时也是上市公司梅泰诺(300038)、中国联通(600050)的独立董事。两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张英海于2009年5月26日任梅泰诺的独立董事,于2009年11月4日任中国联通独立董事。
但是,早在2008年9月3日,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在该《意见》下发后,包括北京大学副校长刘伟、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杨忠、湖南大学副校长陈收在内的一批高校领导相继辞去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但张英海却在2009年连续出任梅诺泰和中国联通的独立董事,对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的《意见》置若罔闻。如此顶风作案、胆大而为,如果不是不知道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的文件规定,那就是不把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的禁令放在眼里。
作为北京邮电大学的副校长,张英海理应为人师表,成为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典范,但在出任独立董事的问题上,张英海长期违反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的《意见》规定,这显然不是堂堂的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所应有的作为,是对“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一职的玷污。
不仅如此,就目前的独立董事制度而言,“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出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身也是自取其辱。虽然作为证券市场的管理层来说,在上市公司中强制推出独立董事的初衷与意愿都是美好的。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独立董事制度明显徒有虚名。独立董事制度成了一种福利制度,一种“乖乖女”制度。独立董事往往只挂名拿钱,而不做事,或者只需要根据大股东与上市公司高管们的意愿来做事,对大股东唯唯诺诺。也正因如此,独立董事也就有了“花瓶”的“美称”。根据年报披露,张英海每年在两个上市公司可以获得独立董事的报酬分别是60000元与143000元,比正常的工资都还要多。今年1月份仅仅续当了一天独董的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俊生迫于强大的社会压力,不得不辞去泛海建设独立董事的职务。但张英海作为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甘愿为了每年20多万元的报酬仍厚着脸皮屈尊于做一只“花瓶”,丑化自己的形象,这其实是对自身人格的一种污辱,也是对“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职务的一种污辱。
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今天,身为副校长的张英海不好好学习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牟私利,不惜顶风作案,这也反映了北京邮电大学整个校领导班子对其成员缺乏监督,疏于管理,放任自流,造成极差的社会影响。
因此,为了“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的名声,也为了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的《意见》能够得以贯彻落实,希望张英海能够早日辞去两个公司的独立董事,交出违规所得,并向社会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