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上级与下级关系,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委托与代理的关系。真实的情况应该是分权机构下集权管理,我们倒是可以从垄断意义下的委托与代理来分析似乎更有意义。
委托与代理理论有一个根本的问题:如果委托者不了解需要代理者经营资产的规律,如何有效设计委托代理的机制?如果知道了,我想就是另一种关系了。如果委托者不经营,而是以旁观者的姿态,是永远不能成为专家的,不能成为专家,就不能设计有效的制度。因而单纯的强调委托代理是要出问题的。实践证明,成功的委托与代理型的公司,董事会的谋略是要高于经理代理人的。这就是委托与代理理论成为可能的前提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