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dhz 发表于 2023-1-7 21:53 
拿您的华为我们来假设一下:
您一个人开了一家华为专卖店,您的利润您自己所得,按您的定义,您的专卖店 ...
您一个人开了一家华为专卖店,您的利润您自己所得,按您的定义,您的专卖店是按劳分配的企业,也算是社会主义企业了吧。
那么,您销售一款产品A,这款产品华为的成本是100元,以往批发给您是150元,华为想研发新产品,提高原来产品A的批发价来弥补研发费用,A产品现在批给您180元,这个30元的差价,如果您不能转嫁出去,那么您的利润将会减少,也可以说您的劳动价值在降低。这样的话,还是按劳分配吗?
华为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当然也要销售自己的产品)。此外,还有商业企业(假设不生产不提供任何产品,不提供作为产品的任何劳务服务,而仅仅是销售其他企业的产品)。
仅仅看生产企业,则华为这个生产企业,其总利润归企业劳方,这就是按劳分配了,是社会主义了。这并不是按资分配,资本主义,资本剥削。
仅仅看商业企业,则某商业企业是销售华为的产品,能够赚取利润。那么这个商业企业的总利润,是归企业劳方吗?如果归企业劳方,这也是按劳分配。如果归企业资方,则依旧属于按资分配。
如果某个生产企业,某个商业企业,其利润不归资方,也不归劳方,是归劳资双方,劳资双方分享企业利润,那么,这是社会主义的成分,按劳分配的倾向。劳方分享的越多,所占比例越大,就越是按劳分配,社会主义。
那么,商业企业(假设不生产不提供任何产品,不提供作为产品的任何劳务服务,而仅仅是销售其他企业的产品),其剩余价值、资本利润,是来源于哪里呢?来源于所销售的产品。因为,价格价钱是产品的,价格价钱当中的一部分是利润,利润也是产品的。
那么,商业企业剥削了生产企业了吗?没有。商业企业的利润,来源于生产企业的产品,但是,商业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并不存在剥削关系。所谓剥削,在这里特指资本剥削。所谓资本剥削,特指企业内部资方与劳方之间的关系。
当然,如果把全社会的资方,看成总资方,把全社会的劳方,看成总劳方,把一个社会看成一个庞大的企业,把许许多多的成千上万的各行各业的企业(生产企业,商业企业,金融企业等等)看成一个庞大的企业,则这里就存在总资方与总劳方之间的剥削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