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21年区域经济省级经济年度数据-就业人员和工资-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00年-2021年
统计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统计指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农、林、牧、渔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采矿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制造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建筑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批发和零售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住宿和餐饮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金融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房地产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教育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亿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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