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21年区域经济省级经济年度数据-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00年-2021年
统计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统计指标:卫生机构床位数(万张)、医院床位数(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万张)、乡镇卫生院床位数(万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数(万张)、妇幼保健院(所、站)床位数(万张)、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床位数(万张)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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