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收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政策建议(物流发展“60条”),现综述如下:
(一)关于物流业税收问题的政策建议
1、在三年《规划》期内对物流企业采取特殊支持政策
一是给予物流企业营业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二是对物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一定比例先征后返的政策,返还税金作为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三是对购置物流设施设备的进项增值税予以返还,对国内急需的进口大型物流设备给予关税减免;四是允许物流设施设备加速折旧并予以税前列支;五是简化国有大型物流企业(企业集团)内部资产调拨、股权转让、重组并购等行为的审批程序,免除相关环节税金。
2、将物流业各环节营业税税率统一调整为3%
统一物流业各环节业务营业税适用税率,仓储等业务参照现行运输业3%税率征收。
3、抓紧解决物流税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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