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80岁命的正常人工作不少于35年,粗略的说占人一生近一半时日。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心水工」(不一定高薪水,喜欢就好),基本上和找一个好老婆一样重要。我身边亦不时有朋友抱怨工作无聊,返工唯一开心的时候就是放工,工作完全是为了生活而继续的。换言之,你一生基本上只有一半时日是「实际人生」(effective life),而另一半则用来支付这「实际人生」的使费。想想也恐怖!如果有幸找到一份有 consumption element 的工,即一边工作,一边觉得开心、有价值,实际人生不就可以长一大半吗?
巴塞会输波,狼队都会赢波。是否就代表两者级数一样?(Spring So 说的,一看就知他是球迷) 不要再说谁谁谁没读过书一样行。世上有多少个谁谁谁?更多的是因没读书、没机会而苦苦挣扎的人。没读过书却成功的人之所以会显得耀眼,和疯子在正常中中显得特别突出是相同的道理。一切都是机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