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驾各位高手:
我刚刚开始学习《制度经济学》,书中认为文化属于制度范畴。书中认为文化属于非正式制度。但是我一直想不通,我认为文化和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该属于不同的范畴,请各位讨论一下,听听大家的高见!
请问各位关于文化方面的书(即如何理解文化),有哪些好的,推荐一下!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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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讲过,如果文化仅仅是非正式的制度规则,那么就没有办法区分正式政治制度的重要性和其他社会事实了。
这个问题在《政治科学新手册》里面有讨论,他最后觉得可以采用公共行政学的标准操作程序来定义
文化是一种无形的制度,我看来。
公众在一定的氛围中长期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制度,对于其中的成员来说都有着一定的约束作用。
文化是非正式制度,这个观点我同意
不知道楼主所指的制度是什么,是否只是正式制度。我个人的观点是,非正式制度,不光是文化,都可以看成是正式的成文的制度的存量,或者叫沉淀
制度和文化都有很多不同的定义,讨论二者的关系必须清楚二者的内涵和外延,但遗憾的是,对于两者的含义尚未能有一确切的概念,又何以谈两者的关系呢?所以,学者在谈两个的关系时,也一般是先界定二者的概念,然后得出他们认为的结论。
所以,我的建议是:请楼主不要试图整合两者的关系,理解他们界定的概念才是关键。
文化和制度,不能够完全等同。
他们之间的确存在着很大的互动关系,但是文化的影响面更佳的广泛,变迁与推进的难度更高。
从产权的角度看,制度就是产权,是指约束具体行为的规则,有明确规定的,比如法律,称为正式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称为非正式制度,比如,你信回教,你会少吃猪肉,我们尊师,会让老师先走出教室,我们怕警察,会让警车先行等等,这种没有明确规定,但确实在影响我们行为的规则,叫非正式制度,文化是其中的一种。
我这里所指的是新制度经济学中所指的一般定义的“制度”,即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我非常同意楼主的观点,即:制度属于文化,而非文化属于制度。我认为文化涵盖的范围更广一些。可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教材中说文化属于非正式制度,所以我想不明白。
个人认为,制度实际上是人为固定下来并且强制执行的文化,从一般范围来看,文化比制度更广泛。
另外,个人认为,文化和制度是相互包含、相互促进的关系,试图去严格划定文化和制度的界限是徒劳的。在使用的时候,自己给出一个基本概念的界定就可以了。
我觉得文化和制度两个概念就象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一样,两者相互牵涉相互影响,从不同的角度去想就会的出不同的根源
文化其实是制度的基础,是潜制度,或者前制度!
文化应该是一切社会思想产物的总称.
制度是在一定文化氛围和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制度是一种文化,并属于文化.
诺斯提出,“惯例、习俗、传统和文化被我们用来代表非正式规则或制约。”
诺斯说:“文化不仅是不同种知识的混合,还包含对行为标准的价值判定,行为标准(社会的、政治的或经济的)被用来解决交换问题。在所有的社会里,都有一种非正式框架构建人类的相互作用。这种框架是基木的‘资木存货’,被定义为一个社会的文化。文化提供了一个基于语言的概念框架,破译、理解和表达来自大脑感官的信息。因此,文化不仅扮演塑造正式规则的作用,而且也对作为制度构成部分的非正式制约起支持作用。”
用一个比喻似乎更能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大家的印象是茅台比五粮液要好些,为什么呀,我们敬爱的红军曾经饮用过,这就是文化的价值了。如果我们决定买什么酒的时候,文化的因素就在交易中凸现出来啦,这就是制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