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说的,按照一般的判定方法,你的路径系数远小于可接受的最小值0.50,且路径都并非显著。换言之,你所建构的二阶因子模型似乎不太合理。根据吴明隆和邱皓政老师的建议,一般在一阶因子之间存在较高的相关时,考虑二阶因子才更具可行性。楼主是否试过测查你的一阶因子之间的相关系数?且一般为正相关,因为在理论上,存在负相关的一阶因子要汇聚在同一个二阶因子中,似乎不太合理。另外,不知楼主是否对二阶路径或二阶因子的误差做相应的设定?等等。
二阶因子和一阶因子之间的因子载荷很小,只有0.01,而且模型中的egression Weights的P项值都超过0.05,这样可以吗?问题出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