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021年地区年度数据-农业-农村水电建设和发电量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统计地区:广西、重庆、四川、山东、海南、宁夏、福建、江西、吉林、山西、安徽、黑龙江、西藏、浙江、北京、河南、新疆、湖北、江苏、贵州、云南、青海、内蒙古、陕西、甘肃、河北、辽宁、天津、湖南、广东
统计指标:年末发电设备容量(千瓦)、发电量(万千瓦时)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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