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021年地区年度数据-就业和工资-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
统计地区:辽宁、吉林、河南、内蒙古、河北、新疆、重庆、上海、四川、宁夏、天津、山东、海南、山西、西藏、江苏、广东、贵州、浙江、广西、甘肃、黑龙江、湖南、青海、湖北、云南、江西、陕西、福建、安徽、北京
统计指标:农、林、牧、渔业(元)、采矿业(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元)、建筑业(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元)、批发和零售业(元)、住宿和餐饮业(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元)、教育(元)、合计(元)、制造业(元)、金融业(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元)、卫生和社会工作(元)、房地产业(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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