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020年文化艺术业-文化教育、文化科技及其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设立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10年、2011年、2012年
统计地区:山西、福建、江西、重庆、贵州、海南、青海、北京、河南、全国、黑龙江、湖北、安徽、甘肃、新疆、山东、天津、浙江、四川、陕西、辽宁、湖南、内蒙古、广西、广东、河北、西藏、云南、宁夏、江苏、吉林
统计指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设立:省级(千元)、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设立:市县级(千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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