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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0

企业家群体需要忏悔!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媒体就中国企业家的原罪争论不休,其实这是个伪问题。这倒不是同意钟伟先生痛斥的恶法之说,也不是赞同赵晓先生认为的那一观点--产生问题富豪是因为问题环境问题政府问题制度;而是从整体上说,中国企业家根本不是一个圣洁的群体!

受人尊重的柳传志坦言自己曾赖过账、走过私;受人尊重的刘积仁检讨自己向客户卖过根本没用的软件;同样受人尊重的刘永好忏悔自己的部下以次充好、赚过500万元昧心钱。目前在中国企业界具有道德号召力的领袖级人物尚且如此,那么中国的企业家中有几人敢像富豪杨卓舒先生那样宣称自己是阳光富豪?不过,杨氏短短10年的发家致富简直如天上掉馅饼一样,顺畅得令人不可思议;而且不知为什么,阳光人物却拒绝披露自己纳税的详细情况。在IT大潮中凭技术和胆识发家的富人们应该是受人尊重的吧,但据《中国企业家》报道说,一些网站上充斥着大量的黄色垃圾,如果真按刑法量刑,一些门户网站的CEO们恐怕就要被判上个十年八年的。一位我至今仍十分敬重的国企老板几年前曾坦率地告诉我说他有小金库诸时健真傻,连假账都不会做。如果一切都按文件、规矩、章程办,在中国就没法搞企业。

的确,人们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无视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大背景,不能把一切过失都算在企业家个人头上,但是绝不能把一切罪孽都推到社会环境上。发家致富有各种途径,对于那些以过人的敏锐、胆识和勇气,冲破政策桎梏和体制枷锁,以投机倒把违规上马而致富的人们,不仅不应该受到谴责,反而应该大加褒扬,因为他们不仅创造了财富为社会作出贡献,而且他们是改革的先行者和推动者,实在是功不可没。对于那些以先进的技术形成一定时期内的自然垄断,或利用合理规则从事金融游戏而发家的人们,更不存在什么原罪。可是,在中国如此干干净净致富发家的人实在不多。有很多人是靠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强取豪夺积累财富的,这就根本不能归咎于问题环境了,而是公开或隐蔽地掠夺,在哪种制度、哪个国家都是不允许的;至于暗箱操作、行贿收买、走私偷税,更是为善良的人类所不齿,根本不是什么政府制度的原因,根本用不着讨论有没有原罪问题。

我国古代圣贤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人生来本是一心向善的,只是由于后天和社会的原因,一些人才逐渐变恶的,所以必须修身。而西方的一种根深蒂固的观点是,人生来都是带有原罪的,如想得到来世的安宁,就必须在尘世中赎罪(这种赎罪,包括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一书所说的,以勤俭进取的精神取得和积累财富);而且人生来的就是恶的,就是弱肉强食的,必须有绝大多数人们不得不接受的社会契约和规则来制约人性中的,这其中更多的是靠强制性的法律制约。不管从哪种意义上说,中国的企业家是并不应该带着原罪来到这个世界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企业却是生来就与同行的。

这是因为,在农耕文化的民族心理和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急剧转型的非人格交易时期,我们传统的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的道德信念礼崩乐坏了,必需的法律制度建设又相对滞后,整个社会缺乏制约,而且人们缺乏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宗教的敬畏感,于是似乎出现了全社会的道德缺失。在这个意义上,日裔美国人弗朗西斯·福山说中国缺乏市场经济最基本的社会资本——诚信,看来并不完全是空穴来风。当时不这样做,就活不下去,这似乎成了不得已而为之的挡箭牌。但是你是活下来了,而且成为了大富豪,但你损害了民众的利益,你蔑视了法律的尊严,你抛弃了道德的底线,你丧失了人性的良知!这原罪的烙印是抹不掉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然,人们不能要求企业家成为没有缺点的完人;而且就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大环境来说,做道德完人恐怕就搞不成企业。一个有志向、欲成一番大事的企业家,其或多或少的违规可能是必然的。但是问题不在于原罪,而在于赎罪;而赎罪的前提是忏悔。柳传志、刘积仁、刘永好们的坦诚,不仅没有影响他们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反倒映托出他们人性的光辉。他们还会赖账走私、以次充好吗?恐怕不会。忏悔,是向善的关键一步。他们将会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为民众积德积善,从而也取得了全社会的信任。

但是像柳传志、刘积仁、刘永好这样坦诚的企业家实在是太少了。的确有一批发了大财的企业家一贯是低调的,但众多的企业家们在各种各样的场合大讲特讲他们自己光荣的发家史;而且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一些带有原罪、完成了血腥般原始积累的企业家,不仅没有忏悔进而赎罪的意愿,反而继续变本加厉地靠行贿腐蚀、权钱交易等手段强取豪夺,依然滚雪球般地掠夺社会财富。这些不断在增添新的本罪的人们,反倒指责人们对他们的质疑是仇富,企图使自己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财富合法化,甚至利用媒体给自己披上一件圣洁的外衣。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富豪们也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弱势吗?就金钱和所能调动的社会资源来说,他们是一个极强势的群体;但他们的确弱,弱在道德上,弱在社会正义的天平上。

余杰的一篇《余秋雨,你为什么不忏悔?》在全社会引起了轰动。其实,不忏悔的,岂止是几个作家?提起给民族造成深重灾难的文化大革命,人人都深恶痛绝,可除了巴金老人,有几个人深刻地忏悔自己在那场大革命中的表现?尽管我们有吾日三省吾身的古训,但仅仅是内省而已;在我们民族的意识深处,缺乏一种忏悔的情结。在当代,以风光无限的企业家群体为最甚,英雄不问来路,似乎成为他们最好的挡箭牌。

当然,我们讲原罪,讲赎罪,并不是要均贫富,并不是要大锅饭,也不是要企业家个个都成为慈善家而把财产都捐给社会;只是期望在社会主义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新创业的人们不再有原罪,已经富有的人们不再犯本罪,使企业家这个强势群体(一定意义上的弱势群体)真正能受到社会的尊重,真正能成为社会的中坚,而不是财产的巨人、道德的侏儒。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受到保护,光明正大地创造财富的人是值得尊重的。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的富豪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如果中国能有几个几十个盖茨和索罗斯那样的世界级巨富,其综合国力一定会跃上一个新台阶。

中国的企业家们,忏悔吧!这是第一步,如果你想道德自救的话。虽然,道德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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