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流书生 发表于 2011-7-28 02:58

不觉得外管局撒什么谎。央行印出人民币换回外储,如果将这些外储分给老百姓,
那么这跟印人民币直接分给老百姓有何不同,有明白的给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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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1:美国和中国是一个国家,如同中国国内的上海市和河南省,
则中国国民和企业,因交换而得到的外汇,作为所有权凭证,
可以直接用来等价交换美国的商品和劳务以及其它财富;这个时候,
中国的国民和企业,其创造的财富和获得的财富,无论以美元计价
还是以人民币计价,都大体上是数额相同的。这个时候,可以理解
成,国民财富的分配,只有两个利益主体。
假设2:美国和中国是两个国家,中国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管制,
所有的外汇都必须卖给它。这时候,中国除了国民和企业,
就出现了第三个利益主体。这个第三个利益主体,利用国家权力,
强制性地(以美元等价交换人民币的平等外观),把一部分中国的原来
属于中国国民和企业的财富所有权转移到它自己手中,
中国的国民和企业,其创造的财富和获得的财富之间,
就会形成一个越来越大的鸿沟,无论以美元计价还是以人民币计价,
都不会改变我的这一基本判断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