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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1
A为某有限公司B的唯一股东,现在A要对B进行增资,拟注入货币资金5000万,其中1000万用来增加注册资本,剩余4000万用来增加资本公积。

问:1、该账务处理是否合规?若合规,增加的4000万资本公积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若该4000万不作增加资本公积处理,是否可以贷记“其他应付款”,该账务处理对股东A会有什么影响?

希望哪位大侠能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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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 18:53:21
1.合规
2.不可,其他应付款是负债,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木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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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5 14:57:02
“现在A要对B进行增资”证明A的资金至少可以加入“资本公积”怎么可能“其他应付款”呢,如果那样的话相当于不投这个钱,我拿去买股票不好过吗。第一个问题合规,而且要交税。
第二个问题,如果加入“其他应付款”那么将影响A公司的投资科目数额变成应收账款,相当于借钱给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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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0 15:49:56
谢谢楼上两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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