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观点
(1)机制检验中的中介变量不应作为控制变量。
2.具体原因
(1)控制变量和中介变量的作用
控制变量和中介变量在研究设计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和目的。在基准回归中,控制变量是用来控制其他变量对X和Y之间关系的影响,以便准确测量X对Y的直接影响。而中介变量是用来解释X和Y之间的机制关系,它是X和Y之间影响机制的中介因素。
因此,一般情况下,控制变量和中介变量是不同的变量,不应该混淆使用。
(2)假设中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的结果讨论
如果Z作为X影响Y的一条影响机制,在研究X对Y的影响时,你把Z作为控制变量。此时实际上,实证结果所证明的是X通过Z影响Y的程度(即中介效应中逐步检验法的第三步Stata+R: 一文读懂中介效应分析 - 知乎 (zhihu.com))。
3.总结
因此,机制检验中的中介变量不应作为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和中介变量的选择应该基于理论基础和实际情况,不能随意选择或刻意混淆。
(第一次发帖,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