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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房奴买房逻辑:
1、房奴开具收入证明,一般是开具半年的流水;
2、银行评估房奴的收入,评审房奴的偿还能力;
3、评审通过,银行放贷给房奴;
4、房奴得到房产,并背上几十年债务;
问题的关节:
1、银行把信贷发放给房奴,信誉是房奴的,不是银行的;
2、房奴的信誉,由其收入决定,所以银行审核他半年的收入;
3、房奴的收入是否稳定,是否有偿债能力,决定于他未来是否有偿还能力
4、银行只是审核房奴半年的流水,并不能证明半年过后房奴的未来具备偿还能力,也许他交完首付办了贷款就失业了;
5、银行放贷给房奴,审核其半年的流水根本就毫无意义,也即银行不具备对房奴的风控能力,他们的工作在经济运转的过程中毫无意义!
结论:银行在经济循环过程中,除了收取高额利息,毫无价值!

逆向推理:
1、房奴具备买房的需求;
2、房奴能否买房决定于房奴的信誉;
3、房奴的信誉决定于未来是否有稳定的工作;
4、稳定的工作决定于是否有人给他提供等额的工作机会;
5、等额的工作机会需要与房价产生的需求额相等;
6、房奴产生借贷购买了与需求额等额的房价的房子,给房地产等其它行业的人提供了等额的工作机会,而不是给自己提供了等额的工作机会;
7、房奴需要与房价额等额的工作机会才能偿还房贷;
8、那么,为什么房奴购买房子产生的工作机会不能提供给自己呢?

推论:等额的需求需要提供等额的工作机会才能完成买房;

约定:谁的需求额产生的工作机会,那么将等额的工作机会提供给谁!

比如:张三授信了100万需求额给某银行或者开发商去购买了一套房子,约定某银行或者开发商在未来10年,或者30年,给张三创造并提供等额即100万的工作机会;如果开发商或者银行违约,没有给张三提供相应的工作机会,张三有权收回自己的需求授信额,并由银行或者开发商承担这个过程产生的一切损失——张三向银行或者开发商追溯反向利息;假如某银行或者开发商,给张三提供了足够的工作机会,而张三拒绝履约不去工作,那么银行或者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子,这个过程产生的损失由张三承担!

这样一来,房奴失业的问题是否就彻底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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